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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着我(修) (第1/2页)
墙上的字向柠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余远洲的字迹。 他们从幼儿园到高一,不仅是同班同学更是同桌。 小学一年级刚学写字,班主任教的是用右手写,但向柠习惯性用左手,怎么也改不过来,坐在她右边的余远洲倒是很听老师的话。 他很快学会用右手了。 两人一个右手一个左手,没写两个字,手肘就撞在了一起。 就这么几次下来,向柠烦死了。 于是,她逼余远洲也用左手写。 余远洲犹豫了一下,他觉得这样会不会不太好,要是被老师知道了…… 向柠才不管那么多,她给他两个选择,要么用左手,要么就换位置,他自己掂量着办吧。 她小小年纪就那么“霸道”了。 余远洲不想换位置,然后,他选择了用左手写。 但这个习惯只持续了短短两天,因为很快,班主任就发现了他们这两条“漏网之鱼”,最后向柠也只能被迫改成了右手写字。 余远洲和向柠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连作业也是一块做的。 王一娜特意买了一张大书桌摆在书房里,专门用来给两人写作业,每次做完作业都要互相检查一遍。 所以,余远洲的字迹向柠看了不下十年。 他写字挺好看的,初中那年还得过全市钢笔字书写比赛的第一名,拿了个奖杯还有五百块奖金。 当然,那五百块奖金全花在向柠身上了。 余远洲写字有一个很小的习惯,一般人看不出来,写“口”这个部分的时候,在横竖之后会习惯性地加个勾,在和最底下的横连起来,这样笔锋会特别明显。 而“向”这个字里正好有这个部分。 很快,余远洲点完单过来了。 他刚坐到对面,向柠就指着墙壁上那一行字问他。 “余远洲,这你写的吧。” 她上来就开门见山,用这种极其肯定的口吻来问他,甚至都不是询问的语气。 余远洲愣了一下,但很快想起来了。 那时候,程启言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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