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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第104节 (第3/3页)
软怕硬,完全被叶笙这种杀人的气势吓到了。哆嗦着跌坐地上,往后爬:“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叶笙漠然说:“我不杀你,你告诉我智慧的女儿是谁。” 工人痛哭出来:“智慧的女儿是让我们去寻找幸福的人。” 叶笙:“……你们三兄弟到底怎么回事。” 工人是兄弟中最胆小怕事的,被这么一吓就全都招了,呜咽着说:“我说我说,我们三兄弟原本是牧羊人,有一天森林里的泉口堵了,我们就疏通泉眼,造了口井。这个时候来了一个长头发的女人,她问我们井里的水她可以喝吗。我们说可以,于是她捧起水喝了三口,她说我们做了一件好事,她将代表整个森林赐予我们幸福。二哥问她,你赐我们幸福,那么幸福是什么呢。” “女人说,幸福需要我们自己去弄明白。十年后她会和我们在这井边重新见面,如果那个时候我们还不知道幸福是什么,她就告诉我们。” 工人眼睛鼻子耳朵嘴巴里全是血,七窍流血,颤声说: “可是十年后我们如约来到井边,她却不见了。我们怀疑是因为井出了问题,所以想找人填井。” 叶笙没说话。 这就是三兄弟所在的童话故事吗? 宁微尘安静听完这个故事,意味不明轻声一笑。 这时,忽然一道怒斥传来:“住手!你们两个要对我三弟做什么。” 工人抬起头来,看到来人后,喜极而泣大喊:“二哥,二哥救我!” 跟懦弱的三弟不同,二哥脾气暴躁,手里拿着一把很大的锯子,怒目圆瞪看向他们,凶恶的脸上满是血腥气和匪气。 叶笙:“……”其实在这个世界的规则里,他根本不能拿这三位兄弟怎么样。 杀又杀不死,还得被追着咬。能套出这些话,叶笙就已经满意了。他拿起手电筒,强光直直照着二哥的眼睛,擦去手里的血转头低声对宁微尘说:“跳下去。” 说完,毫不犹豫地两腿踩入黑黢黢的洞里。 宁微尘叹口气,无奈跟上。 刚刚砸的太用力,手电筒已经有点坏了。 叶笙直接把它丢在井外,视野一片漆黑后,落到半空时,叶笙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腥臭味,他差点在空中呕出来。好在他适应能力很强,忍住胃部的翻涌,调整姿势,不至于到井底时摔断腿。 不过他杞人忧天了。叶笙踩在了一团软软的东西上。 落地时除了软、潮湿,没有任何感觉。滴答滴答,有什么液体从上方往下低落。 空气浓稠,带着根本无法应掩去的腥臭味,是人rou和鲜血的味道。 “……” 叶笙都不需要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已经能猜到周围是什么环境了。 他平稳情绪,将手机拿出来。站在这个鲜血淋漓的世界里,打开光,意料之中的照到了一片地狱。 地上湿软是血红色的人rou,里面交错着白色、青色、紫色的筋。 头顶是一样的血rou组织,湿淋淋往下滴着鲜血,缓慢蠕动呼吸,仿佛刚刚被剥完皮,功能没完全退化。 铺天盖地的脂肪、纤维、骨骼、血液。 为墙,为天,为地。 井下,是一个完完全全由“人”组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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