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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演之神[娱乐圈] 第198节 (第2/4页)

>    再者,影视产业属于是文化产业,而且在文化产业里地位还很高、很特别,大面上也不允许太过摆烂么......

    程程因为一开始就摆正了心态,所以这个时候真的要赚钱了,也很平稳。

    “几千万的话,应该没问题...只要大佬们不在账目上乱搞。”程程摇了摇头,不欲多说。

    每部电影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但大体可以说一部电影票房达到制作费三倍以上就回本了。既然回本了,赚回来的当然就是利润,从这个角度来说,《周虹》肯定是大赚了。

    具体来说程程预计的《周虹》票房可以达到七亿到九亿,取个中间数,就算他八亿——电影票房分账的算法说起来也不是很复杂,首先要做的就是从票房中分出净票房,就是去掉要上交的钱,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3.3%的特别营业税。

    所以净票房=总票房*(1-5%-3.3%)=总票房*91.7%

    按照八亿票房算,净票房就是7.336亿。

    得到净票房之后,‘大片’还要向中影(国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影数字发展有限公司缴纳发行代理费,即‘中数代理费’,这其实没什么,这笔费用的由来有历史和现实两个因素,历史因素可能更多。现在的话,就当它是一个‘税’也可以,大概是净票房的1%到3%。

    在中数代理费的计算中,‘大片’就是净票房过六亿的,其余的就算是‘小片’。

    大片具体交多少中数代理费也很灵活,要看具体票房的,不过大致符合票房越高,代理费越少的原则——说起来很奇怪,这是单独针对大片的一笔钱,但在大片内部,却是票房相对低的,需要缴纳更多比例,就和这笔钱一样,都是奇奇怪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了。

    这里就算《周虹》要缴纳3%的中数代理费,那就还剩下7.12亿左右可以分账的钱,可以将这个称之为最终分账款。

    这笔钱接下来是电影院分走一半,院线分享7%,制片方和发行方共享43%。

    《周虹》的制片方与发行方签过合同,发行方会拿走最终分账款的10%——一般约定的发行代理费,都是最终分账款的5%-15%,不过说实在的,低于10%很少见的,当初能签下10%的合同,已经是制作方够给力,以及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了。

    恐怕当初发行方也没有预料掉这部中小成本文艺片能这么赚,所以并没有抓的很紧呢。

    所以,《周虹》的制片方能分到的钱就是7.12*33%=2.3496亿。

    《周虹》并没有让发行方预付宣传费(如果有预付宣传费,发行方要分走的就不是5%-15%了,往往会在此基础上增加5个点到10个点),所以分割还是比较简单的。而之所以没有让发行方预付宣传费,还是因为《周虹》的制片方实力雄厚,且很快看出了《周虹》这个项目没什么风险。

    当时制作完毕之后,这就是有程程这个当红炸子鸡主演,入围了威尼斯的电影呢!

    没有让发行方预付宣传费,不代表没有宣传费。事实上,制片方想要分钱,依旧要除掉宣传费,以及一些财务、行政等方面的成本,不过主要还是宣传费,其他的可能零头都不到。

    在如今这年月,一部电影的宣传费可是很高的,顶级的商业片,上亿的宣传费洒出去根本不在乎。《周虹》并不是商业片,又因为借着威尼斯电影节和程程这个红人的热度,算是以比较小的宣传费撬动了比较大的宣传规模,所以宣传费用不算特别高。

    就程程所知,实际就是两千多万的样子...至于做账会做到什么样子,那就不知道了。

    就按照真实的来,制片方能分到的钱就是两亿出头,程程的投资是11.11%的样子,两千万左右吧——百分之四百的收益率看起来很惊人,但考虑到乌龟一样的回款速度,以及这算是年度有数的爆款项目,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而实际两千万左右的收益,徐甜和她会说有几千万的收入,其实是因为除了直接的票房收入,还有一些别的收入。

    电视版权、网络版权、海外销售等等等等,有的多,有的少,林林总总加起来就多了。最重要的是,这些就没有那么多‘爸爸’一起来分了,大部分都可以收入制片方的口袋。

    只不过,这些收入回款更慢,好几年以后才拿到钱一点也不奇怪。

    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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