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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1/2页)
过壮汉。喀嚓一声,壮汉的脑袋就搬了家。然后它一跃而起跳上房顶,朝城外远远逃去,留下一地狼藉。我吁了口气,趁乱离开现场。只不过这一次闹的动静有点大,先是惊动了官府,后来全城的捕快都出动了,还贴了告示出来,要大家出行小心,官府一定会将咬人的老虎处死云云……我把事情告诉了玫瑰姐,虽然她不赞同我的做法,但是她答应帮忙。五天后,我们终于在一处山坳中找到它。也许是伤重行动不便,让它从山坡上滚下来。它的伤口已经溃烂发炎,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气了。我们将它带到安全的地方,给它治伤的时候,玫瑰姐发现它也是有灵力的,只不过被下了封印。封印解开,老虎变成了一个昏迷的姑娘。我们守了她几天,等她醒来后,迷茫的看了看我们,又看看自己被裹的像粽子似的身体,第一件事就是扑倒在玫瑰姐怀里哇哇大哭了一场。她说从前大家都叫她虎妞,我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她。脾气和身材一样火爆,不愧是母老虎。她和我们一样,修炼成人形以后四处游荡,不过她不像我们一样低调行事,反而招摇的很,结果惹上了捉妖的道士,被封了灵力打回原形,误打误撞被训兽的人抓走,破不开封印她就和普通老虎一样,可谓是受尽了委屈,直到遇到我们才得救。于是从那以后,我们又多了一个伙伴,不过按照虎妞的说法是我又多了个jiejie。切!不就比我大了那么一点点儿吗?摆什么破架子。但是按照玫瑰姐的说法是我们又多了个麻烦,呃,好吧,多了虎妞以后确实多了很多麻烦。要么偷吃人家的鸡,要么偷拿人家晒的腊rou,隔三差五抱回人家家养的鸭子或者鹅。要是哪天她空着手回来,才是奇事一件。毛毛,就是这么带回来的。因为玫瑰姐不喜荤腥,所以虎妞带回来都是和我一起吃掉了。唯有这只小白兔,玫瑰姐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它也是有灵根可以修炼的,便把她留了下来。你见过嫦娥吗?没有吧。你见过抱着玉兔的嫦娥吗?也没有吧。玫瑰姐的气质遗世独立,怀抱一只小小的白兔,简直就是嫦娥下凡。要是穿的不是黑衣就好了……毛毛的天赋比我们都好,又有大家关照,所以她还很小的时候就可以化人形了,只不过因为年纪太小就化形,可能永远都是这个小孩子的模样了。就这样,我,玫瑰姐,虎妞还有毛毛从此结伴而行。时常也会有些小感慨,比如最一开始我可是把玫瑰姐当成猎物的,结果多亏了她才捡回一条命。虎妞也常常一边醉酒,一边靠在我身上和我说道她曾经威风凛凛的“风光伟绩”,原来在遇到我们之前,她就咬伤过不少人,直到玫瑰姐严厉的惩罚过她之后就再也不敢了。其实玫瑰姐对我们很好,至少在吃的和玩的上从不拘着我们。就是在修炼和行事上要求比较严格,偷懒懈怠是绝对不允许的,惹事生非更是要重罚。可能我脑子比较笨,所以常常因为修炼不过关被罚。但自从遇到虎妞以后,虎类动物天生好动,虎妞又是个生怕事情闹不大的主,我觉得我跟了玫瑰姐这么多年挨的揍也没有她一个月里挨的多。至于毛毛,她还小,不怎么懂事,嘴又甜,基本不会受罚。我跟毛毛最喜欢的事就是在虎妞挨揍的时候扒门缝偷看……咳咳……人们虽然对妖类极为厌恶,但是我们一直保持着人形,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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