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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他身上的哪一点,小姐? (第2/3页)
的强烈对比。 “关系?我们的关系其实算不上太好,根据我个人对自己友情的社交定义范围,只有彼此都认为对方是朋友,这种友情才算是成立的,不过很遗憾,我能确定我自己的,可温斯洛这家伙嘛……” 凯维学长对你笑着,耸耸肩,用手指点了点他自己的头部位置,他的姿态和动作与苛刻繁琐矫揉造作的贵族礼仪无关,只是很闲适,很雅致,很自然,很适合他,就连对陌生男人向来十分警惕的贝拉,都不觉得他这个青年男人让人讨厌。 “温斯洛这家伙,他在心里是清楚友情的理论性定义的,但在现实生活中,他这人又完全不在乎这种东西,所以我其实是很惊讶的——莉莉娅丝小姐,他天没亮就踹门吵醒我,逼着我带他来这里冒昧造访……” “你能想象吗?我是没想到的,他这种人,居然会如此的在乎你呢。” 银发的俊美青年笑了,凯维学长看向你的眼神温和,不带审视与恶意,也不是什么调侃和嘲笑,这个已经毕业的学长,这个仿佛是女孩们心中白马王子或者梦中情人之类的存在,温和又英俊的青年,他似乎并不介意你不被世俗看好的恋情,反而对你这个人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就连我,以前在学校里也经常听别人说,他们说你喜欢温斯洛,贵族小姐主动追求庶民男生什么的,所以不免会有些好奇……小姐,这家伙又冷又硬,完全不懂人心,长得也不是你们女孩子会喜欢的样子……” “所以,像他这种类型的男人,你到底是喜欢他身上的哪一点呢?” 你捧着手中待客的热茶,正对着对你微笑的学长,完全不敢看坐在旁边温斯洛的表情,更别提自从你不顾仪态从餐厅跑出去,擅自打开自家大门,扑到心爱之人怀里之后,单靠眼神,就足可以把在场所有男人通通宰上一遍又一遍了的贝拉了…… 喜欢他身上的哪一点? 我难道要跟学长说实话,其实我根本不在乎温斯洛爱不爱我,我只是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意识到他是个无法被他人改变,如海中暗礁一般的冷漠男人,我爱着的,正是他的这种淡漠以及冷血无情,想想看,我都已经是如此的爱他了,他也仅仅是回应般的爱着我一点点罢了,这是何等无情冷血的男人啊…… 这种人不可控制,不可动摇,像一把无情无义,真正的冷兵器,偏偏不知为何,似乎一直遵循着一套别人不了解的行事底线,因此他不会伤害我,我只要注意自己什么时候对他的爱意消耗殆尽,只要注意这一点就可以了。 不用担心他是否会变心,只要没有作弊一般的外力影响,他永远不会离开我,而我,等不再爱他的时候,可以选择转身离开…… 而且,在不求回报,全身心爱着他的同时,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我能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行尸走rou是没有爱他人的能力的,而我能爱他,说明在我身体里,还残存着能爱上别人的生理机能,这说明,我并没有堕落到完全失去人性的地步……所以我还算得上是一个健全的,活着的人类…… 这是何等的快乐呀?我这种人居然也会爱着什么人…… 多么可笑,又是多么幸福啊……这,就是我爱他的原因。 以上这种种,听着就不像是什么正常人的愚蠢发言,这种类型的傻话,对着爱人,对着爱人的朋友,对着家仆……你怎么可能说得出口啊! 所以你只能捧着热茶,低着头,十分尴尬,面对温斯洛时,你向来不会吝啬自己的热诚情感,但这种不能让别人知道的心里话,而且顶着贝拉审问的恐怖表情,你甚至不敢多看温斯洛一眼,生怕贝拉她会因此不喜欢温斯洛。 他俩个人,如果非让你选一个最喜欢的,你当然更在乎后者,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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