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性本善_分卷阅读8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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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81 (第2/2页)

没有被分尸,跟郑月茹被害案的现场在细节方面完全一致。

是同一凶手所为吗?如果是,那么为什么凶手放弃了几乎可以说是凶手标签之一的分尸行为呢?被人打断?心理承受能力到达极限?或者凶手本身没有能力再分尸?

短短两个星期,凶手的生活中发生了什么重大变故?

从现场返回局里的路上,肖郁接到一个电话后,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肖郁的疑点

-1418:13:522037

分析王梅梅与秦兰兰的案例时,文沫着重看了几遍凶手寄来的录像。将光盘寄到死者家中,让死者的亲人看到凶手杀死死者的原因,这一点对凶手很重要,不然凶手也不会费这么大的精力故弄玄虚,可是,警方在郑月茹和董婷的凶案现场却没有发现光盘。

合理的解释有两种。第一,昌盛花园的出租房被警方找到使凶手生出了警惕心,为了防止光盘中再记录些能让警方推断出他的藏身之地的信息,索性不再寄送光盘。可是这种可能性不高,郑月茹案的犯罪手法与前两起还比较一致,但董婷案却与之前三起案件出入很大,现阶段警方取得的证据不足以让他们并案侦察,凶手要让人知道死者本身罪过深重的目的并没有达到。

第二种合理的解释,便是后两位死者没有关系非常亲近的亲属,或者找到亲属无法达到凶手的目的。但是,凶手的犯罪标志不会发生本质改变。那么,案发现场,即两位死者家里,一定会有凶手留下的信息!

与前两起案件相对,郑月茹与董婷的死亡地点都是家中。家,应该是让人感到安全的场所。

文沫站在董婷的出租屋内。拿着几个现场的照片进行比对,试图寻找凶手留下的信息。

前两起案件,弃尸地点只有死者的尸体,别无长物,连大量的血迹也是在凶手的出租屋内发现的。后两起案件,死者身边放着的东西......漂白水瓶子。

凶手用漂白水清洗过死者尸体,留在现场按说也合理,但是,两个案发现场凶手摆放漂白水瓶子的位置都很一致,全部是在死者尸体摆放的对侧墙边,显然不是凶手随手放置而是精心摆放的。

文沫马上打电话给鉴证科,让他们派一名工作人员来现场,带上鲁米诺试剂。

鲁米诺试剂,又名发光氨,可以鉴别经过擦洗,时间久远的血痕,但它也有个缺点:跟铜或漂白水等化学物质接触后可以产生疑似血液反应的蓝光。

关灯,拉窗帘,向墙上喷撒鲁米诺试剂,一行整齐的字迹出现了:我以守护天使之名,宣判董婷死刑。

同样的字迹也出现在了郑月茹家卫生间的墙上。

毫无疑问,四起案件,是同一凶手所为。

凶手杀死董婷的动机是什么?

据警方了解,现年22岁的董婷职业确实见不得光,是酒吧的坐台小姐,可是她未婚,尸检结果也证明她没有生过孩子,不可能害死自己的亲骨rou吧?实在不符合凶手受害人的特征。难道她有什么隐情是警方还没调查出来的?

就在警方盯着董婷的过去不放,恨不得查出她的祖宗十八代时,她的名字却出现在了警方的一起意外死亡调查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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