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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回台談合約(一) (第2/2页)
師評估過,只要他好好配合,短則半年多,長約一年出頭應該就可以恢復至少九成,我也安排了復健團隊,全力讓他回到以往的身手。」歐陽令沒有覺得有任何不妥,將林奇的情況再作說明。 「我請配合的醫療團隊看過你們發來的病歷資料,他的手傷確實沒有新聞報導說得那麼嚴重。」只是他原本開價3.5年七千萬,卻被硬生生加上一千萬,還是有些不舒服,畢竟這個金額不是小數目。 「這次如果不是林奇認為自己上過最高殿堂、也拿過冠軍戒指,堅持要回台灣休養、徹底回家。我的想法本來是要幫他談其他大聯盟球團的合約,所以在價碼方面,敝公司還是認為應該以大聯盟的身價來轉隊。」歐陽令再次拉抬身價,將林奇仍有大聯盟的實力一事說出。 「但是他的復健期無法保證是短是長,貴公司的意思是要由球團這裡全權支付相關費用,這筆支出對我們來說無法精算確切金額。」嫌貨才是買貨人,元遠震也持續對價格提出質疑。 「所以我們也退讓了,把復健期間的費用算在這筆支出裡,若是貴公司能用心呵護,讓他早日康復,還能省下一筆。」歐陽的意思是,原本打算開出更高的價碼,考量到復健期,才開八千萬。 「這種事很難說。」元遠震沒等他說完,直接打斷,質疑復健的期程。 「以林奇的地位來說,聯盟本該啟用旅外傑出球員條款,想簽下林奇的球團必須放棄前三輪的選秀權,但因為貴球團有第一指名權,所以可以避開此條款,這也是我想找您談球約的原因,只有貴球團簽下林奇才能達到利益最大化。」 歐陽令拿出這次選秀的順位,碩元球團去年傷兵問題嚴重,戰績墊底,獲得今年球季選秀第一指名,所以林奇只要加入選秀,就會順理成章成為選秀狀元,但若是其他隊想越過他們簽下林奇,則會啟動旅外傑出球員條款,需要讓出前三輪選好手的機會。 「嗯,這是我們的權益。」元遠震和球團討論過,這次若能簽到林奇,只有他們球隊不會被旅外傑出球員條款綁手綁腳。 「林奇不是沒地方去才回來,而是因為想回家了,如果今年的第一指名球隊無法達到我們希望的年薪,敝公司的想法是由我們支付復健費用,待明年恢復後,再以健康的身體當作談判籌碼,屆時就不會是現在這個金額來談約了。」歐陽令半威脅半利誘的和元總談判,絲毫不顧忌他大老闆的身分。 接著又繼續說:「而明年的談判對象也不見得會是貴球團,畢竟雙方利益最大化是我追求的目標,所以就要看今年球季結束誰拿到狀元籤,才有資格優先上談判桌。」 歐陽令的意思很明顯,他只跟第一指名談合約,而碩元球團只是今年剛好拿到狀元籤。 說白了,碩元球團若是想等明年局勢明朗再來討論,也不見得還有機會和他談這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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