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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老婆了 (第2/3页)
把他弄脏摔碎。 白婉珍没什么好报,一个四线女明星,在周叡则眼里与街头卖唱的戏子无异。 从头到尾,没人承认过她的身份,鸿睿对外宣称周程书是周仲森过命战友的遗腹子,身份公开当晚,白婉珍拿着一大笔钱去了国外,那一去,就再没有过音信了。 江繁找不到白婉珍,凭她那时的能力,也威胁不到周仲森和周叡则。 恨意掀翻理智的时候,她的视线落在周程书身上,谁让他占用了她该有的资源,她不稀罕的父爱、不稀罕的家产……她不稀罕是她的事,可是该是她的就该是她的。 他来到周家,她就成了他的一条胳膊。连她的恋爱婚姻也都要为他的前途辅佐,要辅佐也不是不行,那就先让他像狗一样跪在她面前,让她从他身上踩过去好了。 那样想着,她也就那么做了。 她绑住他的手腕,用道具凌虐他的身体,看他痛苦呻吟,不知怎么,她兴奋得厉害,伦理、名声……那些破烂玩意反正她也不在乎,心头一动,索性就睡了他。 像周程书那样完美无暇的天之骄子,想来没法接受自己的人生有污点。越是这样,她就越想把他按进泥潭,让他浑身肮脏得抬不起头来——恨总该是相互的才算公平。 年少的执念总是莫名其妙,莫名其妙,她想看他恨她,他恨得越深,她才越觉得爽。 可是周程书却没让她如愿,他咬牙挺着,逆来顺受,她把他弄得浑身是伤,割的、烫的不计其数,那些伤痕结痂、脱落,最后变得陈旧泛白,他也只是低头摸着,没说过后悔,也没说过恨她。 终究她不是多么狠毒的人,其实心里也明白,该恨的是周仲森不是他。 拳头打在棉花上,她逐渐恢复冷静,最恨的日子慢慢挨过去,也就没那么讨厌周程书了。 时间拉长延展,她对他的态度终于从嫌恶变得平淡。偶尔被他牵扯情绪,良心作祟,她也会对他好一些,不过都是在她心情很好的时候,想来也只是延迟的补偿。 她跟周程书一起住的时间不长不短,在他高考之前,大概持续了半年左右。 过去太久了,很多零碎小事都已经记不清,如今勉强还能记得的,是有一晚B城暴雨,他没带伞也打不到车,借了传达室的电话问她能不能来接他。 那时她在跟朋友聚会,想也没想就一口拒绝。电话挂断不到两分钟,还是拿着伞和车钥匙出去了,从城西到城东,她绕过许多水淹事故,把车停在他学校门前。 周程书在传达室写作业,她降下车窗,隔着密密雨帘看他坐在灯光里的样子。那时他在想一道题,安静专注,根本没看到她,后来还是传达室的门卫先注意到她的车,开窗探身时,他也一并抬起头来。 不知道为什么会一直记得那个场景,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的。 只是铺天盖地的雷雨声,周围全是潮湿水汽,周程书远远望见她,眼神从茫然忽然变得惊讶,愣了两三秒,随即收拾好书包冲进雨里。 他抱着书包钻进副驾,像狗似的甩甩发梢的水。雨水飞到她脸上,她来不及骂,周程书已经扭头笑道:“江繁,你对我真好。” …… 窗檐上的鸟叫了一声,江繁眼睫轻动,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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