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耽美文里苟且偷生(1v3)_怪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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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物 (第1/2页)

    

怪物



    这几天,莎莎完全躲着沈云树走,每次被他发现,都会以世界级田径赛跑的速度逃走,只留给他一个模糊的背影。

    陆与言看着他们俩这样,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搁这她逃他追呢?

    训练营的成员也都从一开始的吃瓜,到了现在的麻木,甚至出现了两波人,一方认为沈云树是不是瞎了,觉得莎莎配不上沈云树,另一方则认为沈云树是舔狗,双方争执不下。

    但当事人并不同意这个说法。

    沈云树不觉得莎莎配不上自己,莎莎也不觉得沈云树是舔狗,他分明是疯狗。

    ……

    今天莎莎继续躲着沈云树,她为了不被沈云树找到,故意没去食堂吃饭,而是拿着一块面包躲在cao场旁边的小树林里吃。

    她坐在树墩上,一手拿着面包,一手拿着笔在她的日记本上写:如何让沈云树重回正轨。

    剧情还没进入主线,主角先疯了,还把她也牵扯进去了,以江珩的性子肯定得整死她啊。

    这可是她好不容易躲过的剧情杀啊。

    “你写什么呢?”沈云树的声音突然在她背后传来,吓得她把日记本扔在了地上。

    “我靠你属狗的啊。”这么偏都让他找来了。

    这时沈云树弯腰捡起莎莎掉在地上的日记本,她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这上面的东西可都是机密啊!

    “快还给我!”莎莎踮起脚去够,但却被沈云树身高压制了,死小子长这么高干嘛。

    沈云树的视线停在其中一页上,莎莎有些心虚的瞥了一眼,居然正好就是她画的那张沈云树和江珩的涩图。

    其实只看这张图并不能确认两人的身份,但偏偏她贴心的在旁边标注了他们两个的名字。

    “不是,我,我可以解释。”

    沈云树表情凝重,拿着她的日记本,“你跟江珩挺熟啊,连他锁骨上有颗痣都知道。”

    “我……啊?”原作里作者特别喜欢描写江珩锁骨上的那颗痣,每次都会强调一边,莎莎就算是不想记住也记住了,可作为一个没有上帝视角的npc,怎么可能知道这么隐私的东西,“我,我猜的。”

    “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

    “误会?什么误会?”

    “我跟江珩,是非常单纯的上下级关系。”

    单纯你个头啊,都强制爱滚床上去了还单纯呢,“你连他哪里有痣都记得这么清楚,还单纯上下级,我才不信呢。”

    沈云树有点无奈,因为他确实是偶然看见的,他承认自己之前有同性恋倾向,但他没有对江珩产生过任何想法。

    他对江珩只有欣赏,以及下手对上司的尊敬。

    “我和江珩真的什么都没有,我也没喜欢过别人,江珩也不可能看上我。”

    莎莎突然觉得沈云树身上有一种钝感力,江珩就差当场开屏了,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呢。

    她看着沈云树这种清秀俊俏的脸,莫名有些来气,她伸出手捏住他的脸,“就你这张脸,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觊觎啊。”

    沈云树有些懵,然后居然露出了一个迷之微笑。

    “我还以为你对我的脸没兴趣呢。”

    艹,让他爽到了。

    莎莎立马抽回手,“你别往自己脸上贴金啊,我只是陈述客观事实,长得好看也没用,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有些东西强求不得,所以我求求你,放弃我吧。”

    沈云树摸了摸刚刚被莎莎捏住的脸,“我不想放弃。”

    “你到底是图我什么呢。”莎莎崩溃。

    沈云树突然很认真的看向她,原作中经常描写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尤其在露出这种神情的时候,让莎莎有些不敢直视。

    “不管我们之前发生过什么,但现在,我喜欢你,仅仅是眼前的这个你。”

    从没被人这么表白过的莎莎有些脸红,都快给她整感动了。

    就在她即将丧失理智的时候,不远处的一声巨响差点就要刺穿她的耳膜,幸好沈云树眼疾手快把她护住扑倒,不然就要被迎面而来的玻璃刺穿喉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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