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耽美文里苟且偷生(1v3)_离开旧街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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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旧街区 (第1/2页)

    

离开旧街区



    “……”

    这是莎莎第一次当“杀人犯”,有点紧张。

    她看着在地上躺了两三天的尸体,都发臭了,该用个什么方式把他处理了呢?

    她照了照镜子,她在新都本身就在被悬赏,以后说不定还会背上杀人罪名,再以这个样子招摇过市就不合适了。

    于是她拿了一把剪刀,心一狠把自己留了好几年的长发一刀切了。

    她看着镜子前短发的自己,摸了摸翘起来的后发,别说还挺有时尚感。

    接下来就是处理尸体了。

    又到了晚上,这个时间街道上人最少,旧街区也没有监控,很适合杀人抛尸(?)。

    莎莎随便找了个袋子给尸体装起来了,当她用尽力气才刚把尸体托到门外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袋子里装的是个胖男人。

    来了旧街区这么久,她基本就没有健过身了,早知道就应该自律一点的。

    没办法,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也没办法回头。

    莎莎花了很久的时间,感觉都快虚脱了,总算是把尸体拖到了街上。

    街上很安静,她拖着尸袋摩擦着地面,发出“沙沙”的声音,唯一的路灯还“滋啦滋啦”的忽闪着。

    莎莎把尸体放在地上,观察起四周,找到了心仪的抛尸地点后,她把尸袋里的尸体拖出来,用绳子勒住他的脖子。

    这时,她突然听见旁边的巷子里有什么动静,她连忙掏出手枪,对准了那个躲在暗处的流浪汉。

    流浪汉见她手里有枪,吓得直接倒在了地上。

    莎莎看了他一会儿,见他也没什么威胁,就动了动手枪,示意他离开。

    流浪汉见状慌忙逃离。

    莎莎把手枪别在后腰,继续处理这具尸体。

    ……

    第二天,一个旧街区居民打开家门,正准备去赌场赌两把,指望着有一天能够靠这东西发财。

    谁知刚一出门,就被一具挂在路灯上的尸体吓了一跳。

    这件事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默认这是雏鸟的手笔,而在自己家中打着游戏听着音乐的雏鸟突然得知自己杀人了。

    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他笑了笑。

    “还挺记仇。”

    不过同样的消息也穿到了新都,他们根据一个旧街区流浪汉的口供得知了“凶手”的真面目。

    江珩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刚送上来的报告,头疼的捏了捏眉心。

    沈云树敲响了办公室的门,喘着粗气,看着应该是火急火燎的跑过来的,只有在有她的消息时他才会这样。

    “江先生,关于罗……”

    “之前的方案就此结束吧。”

    沈云树对这个回答并不意外,之前他们是为了从她身上得到能够扳倒天藤的信息,可现在,她却“杀”了一个联盟高官。

    现在悬赏令成了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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