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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混血贝斯手 (第2/2页)
不去看演出就能碰到他。 青年刀削斧凿的面部轮廓格外精致,彰显着混血儿的异域风情,山根与颧骨的弧线堪称完美,流畅的下颚线收进阴影里。 当他屈肘举杯,露出结实白皙的腕部,缠绕其上的黑蛇纹身彰显着时尚美感,喉结在修竹般的脖颈随吞咽酒水时滑动,金属项链在锁骨处反着光。 环境灯在他身后拉出修长的变形投影,每当他转动酒杯,时尚的银戒会与玻璃杯相撞,发出类似古堡铁门开启的细响。 青年似乎察觉到了炙热的目光,撞上了颜醇的视线。 他绿色沼泽里那种无声的、浸透灵魂的沉溺感,正从他每个毛孔蒸腾成黑雾。 拥有着神秘气质的时尚摇滚美男。 颜醇几乎是控制不住自己,举着酒杯就从凳子上跳了起来。 贝斯笑话一大堆,都说乐队里的贝斯手负责跳舞,泽菲罗尔他站那就行了,舞都不用跳了。 她嬉皮笑脸的跑到了泽菲罗尔的面前,青年的黑衣服极具设计感,隐约可见锁骨下方还有半截拉丁文刺青,字母“Nox”(夜神)随呼吸起伏。 “你好,你们的乐队我很喜欢,我来找你喝一口,不过不打扰私生活我还是懂的,喝一口我就走。” 颜醇非常知趣。 青年的指尖转动酒杯,当他说“你好”这个词时,声音像被贝斯琴弦打磨过,有着低沉的哑光质感。 颜醇勾起了天使般的笑颜,断断续续的说着对漫步人生的喜爱,随后碰了个杯,真心实意的开口:“你们所有乐队成员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啦!” 短暂的沉默后。 青年的瞳仁仿佛沉淀出深渊,眼波流转间将颜醇的轮廓一寸寸缠绕,却又在下一秒漫开慵懒的雾霭。 这种注视比直白的兴趣更令人战栗,像是黑丝绒手套里藏着解剖刀,裹挟中暗藏致命的解构。 “最喜欢我?”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微妙的电流,仿佛下一秒就会引发一场激烈的碰撞。 像是在演奏一首无声的乐章,他的嘴唇微微翕动。 “谢谢你的喜欢。” 绿瞳映着颜醇的脸。 他缓缓开口:“请问你今晚方便跟我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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