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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0 (第2/2页)
从旁边的巷子里疾驰出来,停在他们边上。车上的小伙子疾声问:“刚才是不是有人开枪?”“是、是——”见穿军装的,玉石店老板如见救星一般,原本死灰一片的双眼顿时充满希冀,瞬间亮的吓人。他想交代清楚情况,却是看着车上的任良,指着摩托车跑远的方向,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你们看看有没有人受伤,有受伤的人赶紧送医院救治,再去一个人报警,我们去追开枪的人!”任良跟玉石店老伴他们交代完,就坐稳扶好,紧盯着摩托车噪音快要消失的方向,沉声对旁边的苟小小道:“开车!”原本有些怔愣的苟小小,因他这一声命令回过神来,发动车子踩满油门加足马力冲出去之后,不禁多看了任良两眼。她突然发现,认真起来的任良,还是蛮养眼的。☆、第381章坑深381米跑了一个两个轮子和四个轮子的交通工具赛跑,哪个的速度比较快?这是一个值得深刻讨论的问题。不考虑其他因素,摩托车重量轻、阻力小,同一款机器按在摩托车和汽车上,真正玩速度的话,汽车是玩不过摩托车的。但是,论一辆劣质摩托车和一辆军用车的战斗力,谁强谁弱,答案很快就要见分晓了。摩托车上的那两个贼见有车追上来,都惊觉大事不妙。骑摩托车的人,显然对云析市大街小巷的交通路线很了解,刁钻的往那些小巷子里跑。有些巷子窄的,根本就过不了一辆汽车。任良是土生土长的云析市人,可谓是云析市的活地图。不管骑摩托车的人钻进哪条巷子哪条小路,他都能做出正确的引导,让苟小小开车顺着大路绕到巷子或者小路的另一头堵人。除此之外,摩托车虽然跑得快,灵活性高,但是它发出的噪音实在太大了。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这种噪音更像是被放大了好几倍,隔着几条大街都能听到。就算没有任良指路,苟小小也能通过摩托车的噪音判断出那两个贼的准确位置。见咋也甩不掉后面的那辆军车,坐在摩托车后面的男人左手搂住一个皮包,右手从胸怀里掏出一个黑色的物件出来。那竟是一把枪!他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后面那辆车的挡风玻璃,凶狠的双眼中掠过嗜血残暴的杀意。见对方举枪,苟小小大呼一声:“趴下——”她话音未落,旁边的任良便做出反应,趴下的同时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苟小小。苟小小被他一撞,手没稳住,打偏了方向盘,致使车头往一边磨去。就在这时,枪声再次响起——“砰——”杀意一动,硝烟四起。萧厉的枪声再次撕破了夜的沉寂。而开枪的人被车头调转的灯光直直闪耀到双眼,双目被耀眼的灯光刺到,他下意识的一偏手,使得他这一枪打偏,却正中军用车的引擎盖上,并与金属制的引擎盖擦撞出了短促的火花。骑摩托车的人听到枪响,表现得又惊又惧,同时又很恼怒。他回头骂道:“蠢货,你是想把警察都引来吗!”搂着皮包的那人悻悻然,却没把枪收起来,反而示威挑衅似的大胆迎视同伴愤怒的目光,语带嘲讽道:“你没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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