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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拼一刀 (第1/2页)
永康十六年五月十八日,万里无云。 距离夜袭茶庄之事,已经过去三日,然而就是这短短三日,江都县发生了几件大事。 首先是衙门发布了一纸告示,定了柴大富等人的罪责。 柴府五名家丁因罪杖一百,徒三年;柴府管家虽是有罪,但念其自告有功,判了个杖五十,徒一年。 这个徒刑,也就是强制服劳役。 柴大富罪行严重,但也因之前做过善事,外加认罪诚恳(其实就是给钱了)。 总之,这位罪魁祸首只判了个杖七十,连徒刑都没有,屁股挨完板子,就被人送回了家里。 至于知县何敬文,告示里只寥寥提了句‘受小人蒙蔽,自愿罚俸一年。’便没了下文。 那场轰动了整个江都县的官司,就被这一纸告示尘埃落定了。 讽刺的是,告示最后的官印,加盖的还是知县的印章。 不过江都县的百姓不但没有觉得此事大题小做了,反而欢喜雀跃,认为这很公平。 百姓哪懂什么大是大非,只要患罪之人比他们地位高,身价大,他们就暗喜。 说来也巧,在告示张贴的当天,一直处于昏迷中的李翠儿,总算是苏醒了过来。 这可把李达高兴坏了,更是朝天磕头,感谢这双喜临门。 孙思苗得知了这个消息后,也是亲自前往李达家中,给李翠儿做了一个全面检查。 因为李达还要照顾翠儿,所以这件喜讯也就由孙思苗去告知宋仁了。 也正因此,宋仁和孙思苗还达成了一项新的商业合作,不过这是后话。 比起官府发布的告示,近几日在江都县传得沸沸扬扬的,反而是一家招牌名为“北山茶园”的铺子,即将开业。 百姓们感到新奇的,不单是一家卖茶叶的铺子名叫“北山茶园”这么奇怪,也因为这家铺子的东家,是宋仁。 柴大富等人获罪,不管百姓们怎么议论,都绕不开这位宋大状师。 一场民告官的官司,早已让宋仁的名头家喻户晓,如果说他之前的名声比臭鸡蛋还臭,那么现在的名声就相当于镶了个金边。 除此之外,这家茶叶铺子开业前的宣传方式,县里百姓也是从未见过。 接连几天江都县的大街小巷,每天都有人敲锣打鼓,吆喝着“北山茶园”即将开业,届时会有各种好礼赠送乡亲。 他们的身后更是跟着数辆马车,每辆马车的两边都插着竹竿,绑着偌大的红布,上面统一写着一句广告词。 “北山茶园,让所有人都能喝上好茶叶的茶园,我们不生产茶,我们只做大自然的搬运工。御史大人都说好的茶,你值得拥有!” 这广告词朗朗上口,县里孩童们成天挂在嘴边,当成了童谣传唱。 另外,印有“北山茶园”字样的灯笼,挂在了江都县大大小小的地方,一到夜晚,整座县里亮起的灯笼,让这四个字,更加引人注目。 能这般大规模的用灯笼打广告,自然离不开于光的暗中支持,对于官府而言,宋仁出钱又出力,让江都县灯火通明,照亮百姓脚下的路,如此利民之事,哪怕有谋私的嫌疑,他们也没有理由反对。 这些日子,宋仁一直待在茶庄里,所有准备都按照他设想的那样布置了下去,一切也基本在他的计划中进行。 那些广告自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人像他这样宣传。 以至于店铺明日才正式开业,外面就已经围满了好奇的人。 “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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