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天师[古穿今]_分卷阅读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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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 (第2/2页)

期的课程。因为性格较为孤僻,在远渡重洋来到纽约后,并没有融入美国大学校园生活。两年半以来几乎是独来独往,也是一个人独自租房居住。

她与林菲并不同校,但因为都住在一个社区中,又都是来自华国的留学生,外加林菲性格外向主动结交朋友,一来二去也就相互认识了。

今夜一起出行的珍妮弗、史蒂夫与林菲是校友。

珍妮弗还与林菲一起合租,她当然也见过原身几次。史蒂夫拍摄小电影是为了完成教授布置的课题——不过教授没也让他一定要取材恐怖片。

最初是林菲答应了史蒂夫帮忙出镜,后来不知为何临时改为请原身帮忙了。

因为林菲是原身为数不多说得上话的朋友,这才答应了出演小电影。谁又能想到意外比明天来得要快,这一次帮忙让她直接送了命。

行壹想到这里大概摸清几人间的关系,简单的概括一下,原身其实与他们都不算熟悉。她没有拒绝林菲的请求,是因为不愿意失去异国他乡唯一的一位朋友。这也是事出有因,与其家庭成长环境密不可分。

既然能够供原身来纽约留学,她的家境并不差,但是有些复杂。

当年原身刚满一周岁,父母就因为性格不合离婚了。原身随着寡言本分的父亲在县城生活,而母亲趁着改革开放的大势南下广州闯荡白手起家。

就这样过了十三年,父亲病重过世,她再被接回了母亲身边。彼时母亲早就在广州组建了新的家庭,有了一个小他三岁的弟弟保泽钦。

在十四岁的年纪,原身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虽然十三年来一直都有收到母亲寄来的抚养费,但对她而言母亲与陌生人无异,又突然多了继父与弟弟,使得她完全不知要如何相处。何况还要面对方言上的障碍,需要从头学起粤语,这让本就不善言辞的她更加安静了。

日子一直都不咸不淡地过着。

直到原身高三那一年,不知是从哪生出来的叛逆或勇气想要彻底改变生活环境,不愿意继续留在母亲身边,大学想要考得越远越好。

这一下就索性被母亲安排出国了。

依照原身的性格,即便她的学习成绩尚佳,但想要进入美国常春藤级别的学校有些难度,不过她还是考入了一所位于纽约市的大学。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纽约只有两种人,一种人能在这里活下来,一种人来了就立即想要离开。

行壹无法断定原身的母亲是出于什么心态将女儿送到了纽约,毕竟出国留学也有很多选择,却偏偏选了美国最为繁华也最为危险的纽约,也许是希望原身能在独自一人的异国留学生涯中脱胎换骨。

这些都已经无法求证,因为原身的母亲在半年前的飞机失事里意外亡故了。

亲缘浅薄,勿离故土。

行壹摊开了双手看向掌纹,依据原来的手相是能得出这八个字的批文。只是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人的长相、手相等都会随着时间与境遇发生改变,所以才有相由心生这句话。

此时,行壹的左手沾着猫屎,右手沾着血迹,双手又都被划伤了一些小口子,那正是破了原本的手相。而易者不自卜,她也不能算清自己将来的运势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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