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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级后,黑土地已经增加到了一百平方米,差不多有一个花圃大小。上面栽着牡丹、玫瑰、茉莉,还有郑棠送给他的两盆兰花。感受着空间新鲜的空气和芬芳的花香,沈凌顿觉头目为之一清。然后他简单的做了一些伸展运动后,就开始围绕黑土地跑起步来。没办法,古代的科举考场条件太简陋,县试的时间又定在春寒料峭的二月。若是不进行一些身体锻炼,到时有个头疼脑热就麻烦了。只是白天上课,晚上外面又有宵禁。沈凌最后也只能选择在空间锻炼了。反正他每次进空间前都会吹灭蜡烛,想必不会有人发现这其中的问题。沈凌跑了半个小时的步才慢慢停了下来,然后擦干身上的汗才出了空间。沈凌点起吹灭的蜡烛,又看了一会儿书,觉得实在困得不行了,才回到厢房休息。兰珠正在喝郑棠从季县带回来的野鸡熬的汤,自从熬过了前三个月后,她的饭量一天比一天大。每次吃完饭不到两个时辰就觉得饿,沈凌怕胎儿太大不利于生育,不让李婆子另给她开小灶,偶尔才让她喝点汤水。随着他用功读书的时间越来越长,黄氏和兰珠也越来越尊重他的意见。即便黄氏很想让兰珠放开了吃,但也不过说了几句就算了。而兰珠在沈凌细细的给她讲了其中的道理后,也开始控制自己的食量。实在饿得不行了,便吃点干果,但也不敢多吃。兰珠喝完汤后,唤坠儿进来收拾了汤碗,便对沈凌道:“再有半个多月便是棠哥成亲的日子,你可想好要送他什么礼物了吗?”沈凌本来快困得睁不开眼睛了,听了这话方精神了一些,问道:“你可有什么主意?”兰珠扶着肚子走到他近前,一边帮他脱去衣裳,一边道:“今日婶子过来和婆婆说话的时候提起棠哥那未过门的媳妇是个爱俏的。她嫌婶子他们送过来的那套白银首饰样式老旧,我想起我们成亲的时候,你们家送来的聘礼中有一对喜鹊登梅簪样式倒是很新颖,我也没戴过,不如拿去给人做添妆,你看可使得?”沈凌看了她头上一眼,那里插着一支半旧的银簪,不由道:“那你怎么不戴?”兰珠不好意思的笑道:“我这人有个脾气。无论衣裳首饰,只愿意穿戴那些用惯的。每逢穿上一件新衣裳,总得别扭几天,非得衣裳穿旧了不可。像这簪子,我头上这支从十来岁上就开始戴,一直戴到现在,觉得挺好的。”沈凌笑道:“你这个脾气还真为你相公省钱。这样吧,那喜鹊登梅簪你就拿去给棠哥那未过门的媳妇添妆。我以后另给你买一些首饰。至于给棠哥的礼物,让我再想想吧!”后面兰珠借着给郑棠那未过门的媳妇添妆的机会,将对方好生打量了一番,回来便与沈凌说。沈凌现在虽身具男儿身,但内里还保留着一颗女儿心,比如这爱听八卦的心思就保留着。是以兰珠一说,他便认真倾听。“那姑娘倒真是配得上棠哥,人长得又白,又会打扮。也不知为什么,分明她不过比我小一岁,但是看着像比我小好几岁似的,人长得又娇又嫩,穿着粉红色的衣裳,像朵花似的。”“光长得白吗,眉眼怎么样?”沈凌问道。兰珠想了想:“你要说长得多好吧,那也不尽然。细细的眼睛,椭圆的脸,也不是多出众,但就是觉得长得不错,人又白,又娇又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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