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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1/2页)
万分不爽,哼了一声,扭头就走。苏凡瑜对齐卫东的态度早就见怪不怪,何况可能是受人之托的关系,他今天的态度还算好的了。但想着宋方影是个很有才的导演,前途无量,他不愿齐卫东被误会,便解释道,“我和他向来有些过节,他其实是个不错的人,就是性格吧……说他爱恨分明也行,说他少根筋也没错。”宋方影并不关心这个,神色复杂道,“他就是你的光?”苏凡瑜没想到他会这么敏锐,又不想骗他,只好点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道,“这么明显么。”宋方影摇了摇头,“也不是,我直觉比较准吧。”说完叹了口气,不知道是在叹自己还是在叹苏凡瑜,又或者是在叹他们同是天涯沦落人,“何必。”苏凡瑜懂他的未尽之言。暗恋就是一件容易被看起来“何必”的事。你既无意我便休,何必不放手?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何必让自己陷在永无止尽的酸涩中,又因为一点妄想的甜蜜而越陷越深?但其实不是这样的。“光改变了我的生活,我没有别的,只能用爱回报他。”苏凡瑜告诉他。宋方影又叹一口气。苏凡瑜说的太对,说到了他的心坎儿里,他无法反驳。“是啊,如果没有光,我将陷入永恒的黑暗。”所以才始终无法放手。苏凡瑜在心里摇头。但他什么都没有说,默默地把想说的话埋进了心里。暗恋有千百种,而宋方影想来是不能与他感同身受的。于他而言,他的光那么亮,可他住在北极的永夜里——那是光照不进来的地方。即便如此,可即便如此,他依旧是他的光。就像地球拥有唯一的太阳。他的手腕上,有一个用来遮住伤疤的玫瑰纹身。疤痕是他差一点自寻短见时留下的。那天,他在手腕动脉处狠心割下几刀,不一会儿便流了一地的血。因为失血过多,他腿软的要命,易冉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本没打算接的,也根本站不起来去接。可听到来电铃声后,鬼使神差地,他忽然又不知从哪里生起了最后一点力气。——那铃声是齐卫东的歌。“船儿……救命……”他最终还是接起了电话,就这样活了下来。他住在永夜里。奇怪的是,虽然看不见阳光,他却能够切实地感受到光的温度。他贪恋这点温度,就像一个快要渴死的人毫不犹豫地饮下鸠毒。他心甘情愿。宋方影知道苏凡瑜刚起床,吃不了太重口味的东西,便带他去了一家港式茶餐厅。点完清粥小菜,就听苏凡瑜没头没尾道,“你说,是照的到的光比较容易放手,还是照不到的光比较容易放手?”宋方影让服务员收走了菜单,也没多想“照不到的光”这个表述,只当是描述距离远近的一种说辞,认真道,“不好说,分人吧。如果是……”苏凡瑜以为他会说自己,没想到他提了一个令他意外的名字。“如果是郑松柏,大概会选择即使知道永远得不到光,也要呆在被光照亮的地方。”“郑哥有喜欢的人?”苏凡瑜奇道。“你竟然不知道?”宋方影比他更意外,“公司里都传遍了吧,说他喜欢你妈。”“噗——咳咳咳咳。”苏凡瑜呛了口口水,被这个惊天大八卦吓了一跳。虽然郑松柏和自己差了十几岁,和自己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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