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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2/2页)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胸口已经微微隆起,少女的天真掺杂着女人的妩媚,是这一群女孩中皮肤最白净的一个。“大人,米莎来服侍您吧。”女孩的声音带着一股媚意,她柔柔贴在云泽的身上,伸手要为他取下帽子和纱布。附近的守卫们看到这一幕开始起哄,只有美尼斯皱起了眉头。在这个时代,在民间,大部分人因为饮食问题面黄肌瘦,并且有一些皮肤病。所以只要体态丰腴,皮肤干净,长相稍微端正一些就能被称之为美人,被乡人吹捧。但是这些美人在现代社会,也就是路人甲乙丙丁,对云泽没有丝毫吸引力。何况本地的审美强调女性有丰满的胸部和大腿,最好有点小肚子,这是孕育的象征。这根本不符合云泽的审美,他的确认为女性有点rou好看,但那是丰腴,而不是这种肥硕。何况眼前只是一个孩子,在云泽的刻板印象里,这个年纪的孩子就该无忧无虑地上学,抱怨鸡毛蒜皮的小事。越是无能和性能力弱的男人越是喜欢小女孩,云泽很恶心这种事。就算到了这个时代,这一点也不会被改变。“不必。”一只手从披风里伸出来,挡住小女孩的手。云泽的手细长,骨rou匀称,洁白细腻的皮肤泛着玉色光泽,触之如奶脂滑腻,女孩甚至注意到那漂亮的淡玫瑰红色的指甲rou,她的手放在上面,就像一块烧焦的木炭放在白雪上面。女孩嗖一下缩回手,藏在裙子背后,羞于见人一般。那手可真漂亮啊,那么软,那么滑,这个大人,果然是个贵人呢。女孩仿佛明白了眼前的人为何不要自己的服侍,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贵人们身边的女孩都要像神女一样美貌,很少要乡下的小姑娘服侍。可惜了,她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客人,眼里没有高高在上的鄙夷,也没有油腻恶心的**,看她的目光就像是看一个正常的女孩——真好,有人看她像是看‘女孩’。“哎呀,祭司,我们奔波数日,偶尔放纵一下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些女孩子就像是清晨花朵一样的娇嫩,祭司应该好好疼爱她呀,为什么要这样冷漠呢?”搂着另一个更成熟艳丽的女孩的沙姆王子说道,他的手毫不避讳地伸进了女孩的领口。其他人也没好到那里去,云泽感觉自己是误入了某应该被扫黄的大型趴体现场。他不但不觉得舒服,反而难受得想吐。偏偏这个时候,那个小女孩仿佛受到鼓励,轻轻依在云泽的身上,抬头睁大了双眼:“大人,米莎不美吗?”这要怎么说呢,说‘你年纪太小’,估计那几个大胸脯大屁股的女人会凑上来取而代之,说‘我清心寡欲’,恐怕别的人要以为他‘不行’,云泽有这样的预感。这里的人对于情爱都挺热情奔放的。到最后,他只是轻轻摇摇头。“我亲爱的表弟。”美尼斯忽然开口,“祭司连日奔波,早已疲惫,想来他只想好好休息,只怕无法消受这样的热情。”沙姆王子早就看出来云泽不自在,但他想看看他白皙如牛乳的脸庞晕开一点红是什么样子,才放任了。这会儿美尼斯都提醒他别胡来了,沙姆王子也不想惹了云泽不高兴——看在未来他可能被认定为神子的份上。于是沙姆王子朝着小女孩招招手:“米莎,那个大人不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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