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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3 (第2/2页)
。他喉结上下滚动,慢慢吐词:“你不知道,我当时看了你一眼...跟那句歌词一模一样,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然后呢,然后就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席澍清想回归高校任教做科研也就是近几年才有的想法。F大法学院现任的那个姓孟的院长在席澍清读本科时是他们的研究生师兄,曾经还当过他们班的随班助教,他跟席澍清有着多年的同窗情谊。自席澍清跟他无意间提了提自己的想法后,这位院长因为新官上任寻求发展,决心要搞好学校的法学学科建设,正思才心切,于是他几番向自己的这位师弟抛出橄榄枝。可席澍清是什么人,他科班出身,师从名家,精通几门外语,还有多年海外留学的背景,他的科研能力绝对是走在现今一众青年学者前端的。他就是那种少见的面子和里子都是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且上得了台面的人。有这种身家,席澍清自然骄矜孤傲,对于接不接他师兄的橄榄枝,他其实是犹豫的。因为若是致力于在学术研究上取得重大进展,同市的那所政法类的大学明显才是更好的栖息地。F大不过只是个理工类的大学,开展法学教育的底蕴还不深厚,法学院的学科建设水平跟政法类的传统法学院是小巫见大巫,不好比。可这所理工类的大学里,有不少他的老熟人,比如他的同门师妹夏锦妍,这些都是绕不开的人情关系。一月八号,他跟院长一同出席参加了一个学术年会,第二天下午会议结束后,他顺道开车送院长回学校。对方醉翁之意,拉着他喝茶,期间一直在向他示好,可他最终还是神色迟疑的走出了院长办公室。傍晚,他想到cao场上散散步,也好思量一番再做终局的决定,毕竟悬而久拖并不是他的行事作风。他路过球场,看到了一群群年轻学生们在球场上毫无保留的展现自己旺盛的精力和对篮球的炽热喜爱。席澍清向来喜欢赤诚纯粹的人和事,而后,他驻足,多看了一眼,因为那一眼,他又看完了球场中的整场对垒。那一眼,近似致命的一眼,他到底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一个飒爽又有智慧的耀眼少年。那个男孩儿有着青春洋溢的躯体和成熟敏锐的思想。他看到了喻熹穿着艾弗森黑红鲜明的3号战袍,奔袭于人群,他气焰嚣张的玩着变相过人,狡黠灵活的运球投球;他鬼手妙传,无私的助攻喂投队友。那孩子能在前线冲锋陷阵,也能在帐内指点江山。因为有军师的大脑,场上的局势风向可以说是由他一个人掌控着的。艾弗森是十几年前他自己也曾喜欢过的,那个仅凭一己之力带着整支队伍冲进NBA总决赛的76人当家球星,可事实是艾弗森刚则易折,无奈英雄末路,与冠军戒指擦肩而过,抱憾终生。眼前身着艾弗森战袍的那个少年,冷静镇定,有勇气有担当还懂得保持谦逊。即使风向变了他也不急不躁,能及时有效的布防、调整战术重拟策略,不一味地去横冲直撞拼血性。席澍清喜欢懂得动脑子的人。全场十几个小伙儿,他的目光一直在喻熹一个人的身上流连,胶着粘着扒拉着,黏稠无比,像人们贴在背后的狗皮膏药。结束后他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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