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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 (第2/2页)
个酒会,你来参加吗?”江谣:“酒会?”戚禾:“对,也算不上酒会,我朋友打算在酒会上弄个小拍卖会,很多收藏家都会来。”江谣心念一动,他的求婚烛光晚餐上,还差一瓶红酒。遂应允。戚禾高兴的走路打飘,回家把衣柜翻得鸡飞狗跳,终于找到了从意大利手工定制的西装。穿上它,又在镜子前美了半天,才开着SUV去赴约。江谣只穿了一件简单的黑色西装,领带是陆雪时送的一条,为了表示自己换过衣服,他还在西装上别了一个胸针。也是陆雪时送的。他最近发现陆雪时很喜欢给他买衣服,跟小姑娘打扮芭比娃娃一样,一天一套的换。除了热衷买衣服,还热衷给他买房,就跟过家家差不多。江谣身上戴的戒指、项链,都是陆雪时在世界各地花天文数字买的。原本以为那个翡翠已经是陆雪时这个恋爱脑能花的最多钱了,结果江谣还是小看了他。到了会场,江谣摸了一下镯子。穿西装带镯子十分奇怪,但镯子戴上去之后取不下来,江谣试了很多办法无果之后,干脆就这么不伦不类的带着。戚禾出来迎接,注意到江谣的镯子。“你什么时候买的镯子?”之前江谣穿的衣服比较休闲,袖子能遮住玉镯,西装衬衫遮不住。戚禾盯着盯着,就盯出点儿不一样的味道来。男人戴手镯是很奇怪的,像戚禾此类公子哥,喜欢带的是手表,江诗丹顿、百达翡丽,一百多万一支,戴手上。可江谣戴手镯却没有违和感,细细的一截手腕,皓白如雪,男人一只手就能捏两个过来。抬起手的时候,袖口往下滑,露出更多雪白的皮肤,上面能看见青色的血管。就像上个世纪的军阀太太,戚禾目光向下,瞥见江谣细细的腰,便在心里评价:他应该穿一件旗袍。衩要开的高高的,“江太太”的大腿要露的多多的,但是也不能露的太多,否则别的男人读能看到。走路的时候要学会扭腰,左一下,又一下。鞋跟也是细的,巴掌握得住的脚背塞进细细的高跟里,像踩着高跷的公主,让他走也走不稳,晃得弱柳扶风,便叫男人心醉。想的入神,江谣回头:“你愣着干嘛?”戚禾脸爆红。他连忙甩头。江谣进门前还在试图摘下翡翠镯子,戚禾看向他,和自己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他走路很稳,每一步都踏在实地,脸上带着职业假笑,站的笔挺,除了腰细腿长,怎么看都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直男。——还是一个不太在乎形象的直男。酒会人头济济,江谣钻进去,就像一尾入海的鱼。戚禾追了几步,就不见人影。江谣直接来到酒柜前,看中了一瓶1990年份罗曼尼康帝酒庄的红葡萄酒。起拍价格是五十万,让他小小的咋舌一番。求婚的事情,一生只有一次,而且还是跟陆雪时求婚,对方是个货真价实的“豪门小姐”,看来也算他下嫁给自己,难道连一瓶五十万的酒都不给他买吗?罗曼尼康帝最后以壹佰伍拾万元落在江谣手中。戚禾也因此找到江谣,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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