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小说改良师_分卷阅读14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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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8 (第1/2页)

    茶杯,鼻尖凑近,轻轻闻一闻杯口飘溢出的清香,通宵忙碌的倦感驱散了大半。

“我从未起过什么字号。”他盯着宋亚泽线条分明的下巴,那里总是光洁的,胡渣刚一出头就被温柔地剃掉了。“但我打算起个字,单字‘磨’。别号还未想好。”

“李磨……吗?”宋亚泽下意识地拿下杯盏,喃喃低声道。

第97章佛学课

三个月的假期匆匆度过,闲坐煮咖啡的时光不再,雨打芭蕉的美景不复,一切又回归到繁忙的轨道。

李元甫在学业、论文和项目之间斡旋,可谓焦头烂额。他的手指肚常被打印纸上的油墨染黑,鼻梁上出现护目镜按压的浅印,计算器按钮上的标记被按得模糊。

尽管如此,他仍会在晚睡前,在卧室里点上金黄色的烛光,拉一曲婉转的小提琴;每晚,在思考了一整天的人生意义之后,宋亚泽就会伴着这琴声,缓缓地进入梦乡……

史密斯先生的课堂依旧如开锅般火热,面对咄咄逼人或奉承搪塞,他的态度稳如泰山,一派云淡风轻。他用油性笔在白板上写下“Buddhism(佛教)”,又慢悠悠地转过脚。

他倚靠在讲台上,一只脚随意地歪出去,灰格子衬衫松垮垮地罩在他身上。他慈眉善目,以智者的独特目光凝视着台下的学生。

“史密斯先生,我想……相对于哲学,宗教另当别论。”一位身材高大的金发男生笑着说。他晃着腿,手里转着水笔,嘴一咧就是一口整齐的白牙齿。

他叫诺顿,是班上的活跃分子。父母都是位高权重的银行家,他却选择了看起来相当无趣的哲学,与家族事业背道而驰。他外表帅气,衣着金贵,举手投足间透着玩世不恭的优雅。

史密斯压低下巴,眼皮上抬着瞧他:“说说看。”

“有信仰的人多半把信仰当真理。他们只会被动地接受,不敢去质疑,害怕下地狱。”诺顿昂起脸,眉眼自信地上挑着,“这和哲学的‘爱与智慧’完全不同。很抱歉,我想……我们本不应该上这堂课。”

他又顿了顿,手中的水笔啪一声掉在桌面上。“宗教不能算入哲学范围。哲学家需要思考,而宗教扼杀了人们思考的能力。”

史密斯先生鼓起笑意盈盈的眼睛,慢悠悠地说:“孩子,你说的正是‘佛教’与‘佛学’的差别。”

他晃着身子上前一步,高抬着头俯视全班,像摩西在宣布上帝的圣旨。“我会把佛经上的理论介绍给大家。至于当作佛学还是佛教,在于你们自己。”

宋亚泽翻开讲义,复杂而冗长的英文之间,居然引用了中文段落。他忽地想起,乾隆时期编纂的龙藏,是世界上体系最完整的佛经了。发源于印度的佛教,在本土日渐衰微,在中国被发扬光大。

他听不进史密斯先生喋喋不休的英文,凝神读起纸上的中文来:

【佛告阿难,汝等尚以缘心听法,此法亦缘,非得法性。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

以手指月?佛曾将佛经比作手,将真理比作月;以手指月,意指佛讲经说法,为让众生通达真理。宋亚泽猛地想起,彭木芝的字正是“追月”,这么看来,他起字的用意在于“追逐真理”。

他心里一惊,继续向下看去:

【声闻尚昧出胎,菩萨犹昏隔阴。】

他曾在旧书摊发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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