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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读书也挺好的,不想到外面忙了。”“……”,我无语的看着他,“先出去见见他吧。”原来是有家绸缎店要卖出,我和祺玉跟着中介人去看了,店铺加上存货只要八百两银子。说实话并不贵,单单是存货就值两三百两银子。店铺本身的价格大概是七百两。“我看您这里生意很好,怎么不做了呢?”“我的一个族叔,生意做的很大,只是没有儿子。他最近身体不大好,选了我回老家去继承家业。说实话,要不是这样,我也不能舍下我这绸缎店。”“可是我们不懂绸缎生意”,我有些为难的说,“您这些存货我买下来也没有用。”“我可以把供货商介绍给您,这生意极容易做。而且您可以把我些伙计留下来,几个月工夫就能上手了。其实存活我原本是可以退给供货商,然后直接把店铺卖了。但是这些伙计都跟了我很多年,所以我才卖整个店铺。您要是看得上这生意,也能给他们一碗饭吃。”我和祺玉商量了一下,便点头应了。他见我如此爽快,十分欣喜。直接带我们去仓库盘点存货,然后核对帐本。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我们便签了契约,去衙门记了档。用了几天时间,会见了几个供货商,帮祺玉熟悉了一下绸缎生意,我便丢开了手,全部交给了他,自己只是在家读书。其实赚不赚钱我没放在心上,毕竟是第一次做生意,只要店铺在那里,就还值七百两银子,赔不到哪里去。第11章祺玉虽然嘴上说不会管,不想管,但真正接手了生意之后,倒很是精明强干。绸缎生意并非是暴利,但收益除了支付伙计的月钱,也足以维持我们平常的家用,还有结余。家里的银子总算不再是负增长了。也许是切切实实的体会到了每一钱每一两银子的入账,他对这门生意很是乐在其中。我很能理解他,就像我当初羡慕阿平一样,用双手和辛劳换来的钱,是心安理得的。男宠,甚或青楼妓子,出卖身体得来的大把的银子大概不会有这样的感觉。我想祺玉因此得到的成就感,是他以前没有得到过的。所以他认真的让我刮目相看了。我也在他为生计忙碌的时候,参加了童生考试,顺利的取得了秀才的功名。跨入了士的行列,每个月也能在衙门领取几升禄米。原来邻里都称我为“林三哥”,“林三爷”,如今则叫我“林秀才。”至于举人考试么,就去参加一次好了。我没有背景,没有名望,在秀才中文才也不出众。无论考官有没有舞弊,我考上的希望都渺茫。索性去参加一次,也见识一下这科场的风光。“三爷,店铺里的伙计阿生来了。”“知道了,我这就过去,你给他倒杯茶”,我放下了手里的书,整理了衣服起身出了书房,进了客厅,看见阿生坐立不安的喝着茶,见我进来了,连忙放下茶杯,着急的对我道:“三爷,二爷和掌柜的吵起来了,吵得很厉害。我们想请您去劝劝。”吵起来了?“他们为什么吵起来了?”,那个掌柜的是个做事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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