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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1/2页)
里用铺着餐布的长餐台摆满各种食物,光是面包就有十多种花样,熏鹅,香肠,火腿,各色沙拉,常常有煎过的扇贝和并不地道的寿司,中餐台是粤式汤粥,常年有各种糖水,穿着漂亮校服的高年级女生三五成群地站在餐台前,精致的骨瓷碟子里只有一小撮沙拉,议论着每样食物的卡路里。我能长到一米七五,嘉远的食堂功不可没。如果早来两年,也许我能长到一米八也不一定。不过我的胃病倒是一直留了下来,如梦魇一般纠缠至今,就像偶尔我还会梦见自己还是那个饥饿的高中生,一无所有,即使在寒冬里也穿着薄薄的面口袋校服,因为那是我唯一合身的一件衣服。这就是我为什么当初被叶修羽和他的朋友捉弄和欺负,却仍然没有想过要离开嘉远的缘故。叶修羽与我天性不合。他成绩很好,他家是儒商,不如纪家底蕴深厚,却很聪明。他从来不需要搭我这种人的顺风车才能去得了国外名校,所以我们这些“菁英”在他看来就是垃圾堆里爬出来的老鼠,和我一起来的有三十多个人,他一星期就赶走十个,青春期的男孩子自尊心比天大,但凡家里稍微过得去点,都不会留在这里受他的鸟气。值得一提的是,留下来的人大都不是泛泛之辈,其中有一个刑云弼我尤其欣赏,心性无比坚忍。当年我们都是那场比赛的数学金奖,他高我半分,排在金奖第一名。他在嘉远毕业之后去国外读了MBA,华尔街创业,如今已经杀回上海,反而是那些当年欺负他的富家子弟都被家里养废了,一事无成,现在要看着他和自家的父辈平起平坐,见到他还要恭恭敬敬叫一声刑总,内心煎熬可想而知。至于我,就没他这么有志气了。我那时候对叶修羽也没什么忍辱负重有朝一日回来报仇的觉悟,纯粹只奉行一个字:跑。叶修羽长得好看,家里有钱,唯一的缺点是发育比我稍晚,我那时候瘦得像鹭鸶,腿长,跑起来一阵风,看起来摇摇晃晃不太稳,其实跑得飞快。叶修羽班级在我楼下,我看见他出现在楼道口就开始跑,常年和他躲猫猫,他嫌我麻烦,追了两次就去欺负别人了。至于吸烟那次,纯粹是个意外。嘉远的学生虽然草包居多,但有一样好,家家都有家庭教师,英语当做母语学,地道的英式发音都不稀罕,难得的是母语思维,不像我直到今天英文文献还要在脑子里先翻译成中文来理解。我那时候温饱问题已经解决,总算有点好好读书的念头,决定没事去天台上念念英语,谁知道我整天盘算比赛赚钱没事,刚准备好好看书就遭到报应。那天我在天台上才背了一页英文,背后就传来人声,回头一看,叶修羽带着一帮狐朋狗友站在天台上,至少三个人守在门口。饶是我腿长两米,也没了用武之地,何况我那时候并没有在看叶修羽。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予舟。纪予舟。叶修羽这种要强性格,大概是因为长不高所以有点心理变态,凡事都要强别人一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让人走在他前面,甘心退居二号位。十六岁的纪予舟有多好看呢?我只记得他的眼睛,形状漂亮,眼神像狼,黑得让人的心神都要陷下去,鼻梁笔挺,下颔有倔强轮廓,勾起唇角笑时,让人神魂颠倒。然后我被叶修羽冲上来一拳揍在肚子上,他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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