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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4 (第2/2页)
是忘了,这是一座日光之城,应该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之一。”“是,我们现在就是个普通的游客,”凌莫宸只当什么话外音都没听出来,捏捏她的下巴,一脸宠溺:“等晒完太阳,我们就去逛布达拉宫,从那里下来后去喝下午茶,当地有很多甜茶馆,据说是拉萨最热闹的地方,我们就去看看热闹。”季凡淡淡地回望了一眼,却有一种一眼万年的感觉,或许他们都不敢想过,十年之后,还有执手漫步街头,做一回这凡尘俗世里最平淡的夫妻的那一刻。“好。”很淡的笑容,比清水还淡,可凌莫宸觉得,他的宝宝这一刻笑得真美。第二天,他们去逛了纳木措,不为别的,季凡想看看那摇曳的五彩经幡,“前年,我曾经想来西藏,找一个寺庙,竖起一千个经幡,只是这个念头在脑海中只存有很短的时间,大概十秒,就消失了。”凌莫宸站在她身后看了好几眼,红裙被吹起了裙摆,亚麻色的长发迎风飞扬,走过两步,自她身后把人拥住,“我曾经也想来西藏,我总觉得,这里有一种圣洁,可以洗涤人心。”季凡失笑:“你的心,一直很光明,所以你不需要来。”“不,是我一个人来太孤单,如果是那样,就没有必要来。”凌莫宸拉过她的手握住,置于她的身前,他的手包裹住她的双手,“这次我们同行,就不会觉得孤单了。”等了许久都没听见她说话,凌莫宸又道:“明天我们就去爬山,先跟你声明,我可受不了跑的,我沿途要给自己和这个世界最高峰留几个合影,好好体验一下这个征服的过程。”季凡抬眼望向天边,是不是等到了高处,手一伸就能抓到云彩了,Lion,是喜欢云彩的,“好,我们慢慢登山。”☆、大姐蜜月归来,凌莫宸带着新婚妻子住进了父母家中。季凡每天早上改为五点四十分起床,六点出门,绕着大院的围墙跑步,跑两个小时,然后回去准备吃早饭,吃完早饭就回房间。这一天的时间,除了吃饭之外几乎都不出房门,总体来说,和婆家人相处起来还没发生过矛盾。只除了,那个当老公的人。凌莫宸都要捶胸顿足了,现在整个大院都知道了,他老婆起的比鸡还早,体能比牛还好,两个小时跑下来,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谁碰到他都要调侃他一下。这个忍忍也就过了,忍不了就反侃回去,他受不了的是那个女的,每天那么早起来,和他家老爷子都有的一拼的。就连大周末的时候她都照样去跑步,她让睡在她旁边的那个人怎么办?忍无可忍之下,就要爆发了。周六,早上六点二十分,天空灰蒙蒙的,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滴滴答答的协奏出一曲轻扬的小调,只是被隔绝在了窗外。季凡躺在卧室的大床上,假寐,身上有个男人压着她死活不让她起来,意识到他想做什么后动动嘴皮子:“我早上不想做。”凌莫宸埋首在那双峰之间,含糊不清地嘟囔:“你要知道,清晨是男人最容易动情的时候。”季凡加重语气提醒:“你每天晚上都做的。”“废话,你老公我正是血气方刚热血激昂的时候。”凌莫宸带着一点点报复意味对着那片柔软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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