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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第1/2页)
“擦擦就没事了。”心上人的气味哪能说洗掉就洗掉。“那我去洗,你检查一下床上有没有留下……嗯……痕迹。”说完站了起身,两条又白又直的腿毫无防备地在墨清面前晃来晃去,射到腿上的白浊蜿蜒向下诱人无比。华景和懊恼地看了它一眼,然后从书桌上抽出纸巾胡乱地擦了一通,便急急套上裤子拿上衣物离开了房间。墨清也站起身穿好裤子准备清理,走到书桌前想抽纸巾却无意看见了春色的因,那本一开始华景和在看的书。他一看到它就笑了起来,④,溪和的第一本散文集,进入文坛的第一作。那时他还只是个默默无闻的新人,再加上复古式的写法被很多人否定,所以这本书付印后惨淡无比,辗辗转转只有一百本左右被卖出。如今他已颇有名气,出版社曾与他协商希望能二印这本处女作,却被他拒绝了。故如今很难能再买到原版,盗版的也甚少盗这本青涩的散文集,也不知华景和是哪里弄到的。不过要是他知道自己家里早就有这本书,又会有怎样的表情;要是知道其实自己就是溪和,他不过是送了一本书给原作者,又会说些什么?墨清出生在书香世家,爷爷奶奶原是研究新白话的学者,家里存着不少那个时期的书。墨清小时候因为母亲的缘故而日渐孤僻,放学之后就整日整夜地把自己锁在书房里看书,所以后来写出来的文字很难再改掉复古白话的味道,他也不想改,这种滞涩的白话有着触碰人心的淳朴感,因为它本就是新生的婴儿,一字一句都显得真,更易让读者感同身受。十四岁那年他第一次投稿,复古的写法被编辑驳回一次又一次。他换了十几家报章杂志,最后终于得到一方格子,他写的是一篇微型,讲述一场刻骨铭心的分离,溪和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众人眼前。那次投稿受到了读者的欢迎,人们总是喜欢新的东西,就算它旧。之后他便经常向这家小杂志社投稿,久而久之就成了专栏作家,而他的写作风格也影响了整家杂志社,现在这家越做越好的杂志社已被归类为复古派,他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顶梁柱。年少有为这四个字用在他身上实在再适合不过,他的刻苦和坚持造就了今日的成功。峰回路转,华景和大概是因自己曾推荐给他溪和的书,以为自己喜欢这个作家,才特地弄来这本绝版的书当作礼物送出,而且书名如此应景,,墨清和墨平乐,不知他有没有发现个中用意。无论如何,这份心意令墨清暖洋洋的。阿和就是阿和,一旦拿出真心便是百般地爱护百般地珍惜,虽然面上总别扭傲娇,但对自己的宠爱就如同空气中的尘埃一般,不可见,却充溢着四周,连呼吸都是甜的。华景和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墨清正做着清理,哼着小调满脸幸福的模样。他看见他这么开心也被感染了,“干净没有?”墨清整了整衣服道:“干净了。”华景和看了看时钟,差不多就要九点,“那赶紧出门吧,今天周末,再不出门买票可就要排很久的队伍了。”“嗯!”墨清突然想起了什么,又道:“记得带上学生证,有半价。”“想得美,是八折。”华景和说完拉开窗帘,明媚的阳光涌入室中,逆光的他就像一幅画。--TBC--注解:出自南宋诗人僧志南的: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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