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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8 (第2/2页)
一个直了二十多年的纯爷们儿,不也已经动摇,甚至松口答应了吗。只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有炙玄在身边,他知道哪怕全世界都背叛他,炙玄也不会,他更知道,直到他死的那一天,他最后一眼看到的、最后陪在他身边的,也一定会是炙玄,这样的感情,早已经超脱了世间很多东西,让伦常都变得微不足道了。第67章半梦半醒间,江朝戈突然听到悠远的山林里传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地叫声,尖利刺耳,他身子一抖,就醒了。炙玄抓着他的手:“是肥遗的叫声,没事,离我们很远。”其他人也都是浅眠,很快都醒了。寺斯摸了摸鼻子:“我一直都很想抓一只肥遗来做弓,可惜小的兽料不足,大的我又打不过。”“我们在山外见过一只肥遗做成的飞爪。”江朝戈阴沉地说。“肥遗并不适合做弓。”云息道,“蛇骨适合做飞爪、节鞭、节棍等软关节的武器,蛇皮适合做软鞭或者软甲,肥遗的翅骨勉强可以做弓,但也要体型足够大才会比较理想,像你说的,那么大的肥遗,咱们见了只能跑。”寺斯奇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是魂器师。”“你还是魂器师?”寺斯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云息瞥了他一眼:“我怎么就不能是魂器师。”“那你说什么异兽最适合做弓?”云息摸了摸下巴:“很多魂器师认为大型异兽的腿骨最适合做弓,但我更喜欢鱼骨和禽类的翅骨,这样做出来的弓比木质的弓还要有韧性,却又不至于太刚硬,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兽骨,还不如木弓好。”寺斯打了个响指:“我们族人数千年与弓为伍,跟你的见解差不多。很多人觉得用魂器做弓还能给自己多一个保障,但我失去我那把弓后,一直用木弓,因为把弓发挥最大的作用、最好的准度,就是我最大的保障,我不需要异兽保护我。”阮千宿托着下巴看着他:“说来说去,还不是因为你把自己的魂兵器给卖了。”“啊哈哈哈哈哈小孩子懂什么嘛。”寺斯干笑着爬上了树,“走吧,既然东南方有肥遗,我们就稍微绕个路。”为了隐蔽行踪,所有异兽都化成了人形,徒步在茂密的原始丛林中穿行。寺斯全程像鸭子一样嘎嘎嘎个不停,而且仿佛有用不完的体力,上蹿下跳,无论是参天大树、还是怪石奇峰,对他来说都如履平地。虞人殊悄悄和江朝戈说过,这样的体能和敏捷绝不是从小和举父一起长大就能拥有的,这一定是耳侻族的某种功法,结合魂力长期修炼而成,而寺斯又是其中最厉害的,江朝戈相信这一点,当时他们在耳侻族村外被埋伏,那些人上树下树都比正常人灵活,只不过比起寺斯要逊色许多。走了大半天,云息体力跟不上了,自己召唤出一匹马代步,被寺斯好一顿嘲笑。炙玄走了一会儿就不愿意走了,地下的泥水把他的衣摆弄脏了,他便变回幼童模样,让江朝戈背着。见云息累得趴在马上,炙玄把小脑袋探到江朝戈脸侧,亲昵地用脸颊蹭了蹭:“朝戈,你累吗?”“不累啊。”他身上背着炙玄刀、一个背包和小祖宗,却仍然觉得没什么重量。随着魂力的增加,他身体素质的强化速度直线上升,他现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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