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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2页)
克天生的命大也功不可没。归根结底,他能伤成这样,也是拜这个“大脑袋”所赐。(虽然是自己自愿作死)这里是个用纸板搭起来的简易窝棚,小到只容得下两个人躺下的位置,顶上铺了一层破烂塑料纸,算是能档点儿小雨。据说搭起这个窝的还是一个对“大脑袋”比较好的老头儿,老头不久前去见上帝了,大脑袋说这是他的“家”。哼,可笑,这种地方还能有“家”?儿童营养不良,自然会身体瘦小,显得脑袋大,于是厄尔斯的小名就成了“大脑袋”。虽然老爷爷给他取过名字来着。等他长到7岁,狄克才改口,此是后话。狄克从来不肯让他叫自己的名字,一叫就炸毛,因为他讨厌自己的名字,所以“大脑袋”只能叫他哥哥。作者有话要说: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怎么还没人。。。不定时更新,闲的话和之前一样一天一更。。。看心情。。。第4章崩坏作为家庭医生,来到卡洛利特家已经有半年了,哥哥的头竟然真的奇迹般地和这个安维少爷“和平相处”了。从目前的医学来看,这还是第一个换头成功的案例。纵使年轻,厄尔斯在医学界也算是小有名气,他却不得不佩服完成这个手术的人——他的老师。换头手术是厄尔斯和老师一同研究的,“自然而然”地,后期恢复工作就交给了厄尔斯,哦,不,是“梵徳医生”。“梵徳”是那个女人给自己起的名字。安维能在半年内恢复到能够和正常人一样交流,已经算是身体与这个外来的头部十分匹配了,这个手术能够成功也有这个因素。然而他竟能在昏迷中叫出“厄尔斯”。这个世上只有贫民窟早已死去的老爷爷和哥哥才知道的名字。这就使得我们这位精通神经医学的梵徳医生十分吃惊了。居然会有残留记忆吗?吃惊转而狂喜,最后是足以自焚的怒火。假设他做出了完美的躯体,假设所有内脏,头部都保存得很好,并成功移植进那个躯体,厄尔斯也不对会有记忆能留存下来抱太大希望。不管医术有多发达,保存技术有多先进,当人脑从身体分离时,因为暂时的供能不足,总会有一定的损伤。像哥哥这颗头颅,保存完好到能够移植的程度,已经是很惊人了。据厄尔斯所知,要能获得完好到可以移植的程度,方法只有把头部浸入营养药水中,在人最清醒的时候......活体切割。就算用这个办法,残留下记忆的可能性也很小。人脑本身极为聪明的,为了存活,它总是选择保护最重要的脑根,既然一定要损伤,一定会从对于存活无足轻重的大脑记忆开始。我们知道,普通失忆的人是可以正常生活的。所以,身首分离的瞬间,人脑为了将所剩不多的能量供给给最重要的部分,往往会忽略相对最不重要的掌管记忆的区域。因此,直到现在,杀死一个人后,想从还未死亡的脑中搜集到情报,从理论上讲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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