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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第1/2页)
续续回去了。时维又蹲了会儿,然后在树上摘了个果子,轻手轻脚爬了下去,最后沿着小路回了森林。他在外面游荡了七天,文明不够发达的好处就是,深山老林里吼一嗓子都没人听见。不过他也没敢跑的太深,万一遇上些太过奇怪的虫蛇,或者迷的找不到路就尴尬了。所以这七天里,时维除了吃饭睡觉,主要进行三项活动:观察自然人文,把自己晒黑,以及学习剃头。剃头的小刀,是从褡裢的工具里拿的,阿李一般用它削果皮。而这项技能对于非专业的现代人来说,难度大概和用刀挂脸差不多。时维削皮削树枝,还拿意外捡到的鸟刮毛做实验,用了三天才敢往自己的头上试。最后的成果不好不坏,虽然没刮破皮,但手感也完全称不上光滑。不过勉强能糊弄人了。在他玩躲猫猫的几天里,尤其是开头两天,阿李和几个人来地里找过一圈,包括周边的林子,但最终一无所获。显然,一方面由于面积太广,时维的躲猫猫也玩很溜。另一方面没人觉得,“宠物”是自己跑掉的。这种思维的死角,让某人安然在林子里晃足了七天。等到皮肤被晒黑了几个色号、头皮看起来也比较光滑,他终于敢去部落边上通往外面的必经之路上,躲在暗处观察来往的行人。又是五天之后,某架在几个村子间来回运货的小车,车主在装卸物资的时候,和一双藏在箱子里的眼睛对了个正着。车主:“……”眼睛:“……”眼睛的主人是个少年,看起来又瘦又小,头上光秃秃的没有半根毛。车主完全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摸上车的,但看对方的模样打扮,显然是从人贩子手里逃出来的。少年最初有些慌张,很快在自己身上唯一的兜裆布(样子有点奇怪)里摸了摸,掏出两个布瑞德果一块赤石。车主啼笑皆非。布瑞德果也就算了,这种作为锰星常见食材的植物,随便哪个村子都有百八十棵树。那块赤石以第七部落的物价来说,还买不起半个布瑞德果。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攒下来的,也难为他一脸不舍的拿出来。到底是个孩子,锰星人对于幼崽的珍惜,几乎是写在血脉里的。人贩子的猖獗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后代的来之不易。这很讽刺,却也是事实。所以店主叹了口气后,然后不咸不淡地问:“我接下来要去第七部落,把你放在那里,可以吗?”少年迟疑地看着他,半晌点了点头。然后看着自己手里的三样东西,小心翼翼地往前送了送。店长哭笑不得:“你还是自己拿着吧!我不缺这点东西!”少年:“……”从“忆往昔峥嵘岁月”的感慨中回神,时维的脚在本能地前进,大脑却完全不在道上。抵达第七部落后,他被那位锰星雷锋放在村口附近,大概说了两句安慰的话就告别了。虽然基本听不懂,但人与人的交流之间,语气、动作和神情能反映很多意义。当时对方说的话里,有一个词出现了两次。而时维之前蹲点村口的时候,经常听到这个词,或者发音相近的几个。所以他猜想,这大概是个地名儿——可能不止一个。事实证明,那些词代表了“排名第X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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