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美强惨反派(快穿)_分卷阅读29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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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94 (第1/2页)

    魄。

反正我是过足眼瘾了。

小系统你呢?

人、到、哪、去、了?

只是开个会,要开到天荒地老吗?

陶然拿过笔,在旁边桌子上的白纸上,写下了两个字:辛苦然后交给黎朗。

黎朗接过了那张纸,她的字迹娟秀又灵动,还有一种飘逸之美,恰如世人对她的尊称——临江仙。

这当然是一手好字。

只不过黎朗更爱无名前辈凌厉的笔锋。

不是说江玉仙的字不如无名,若要请最公允的书法大家来评判,恐怕最后得出的结论只会是各有千秋。

是因为黎朗心有所属。

因为他偏爱。

对于黎朗来说,只有无名的字,才是世上最好的字。

先前居然还怀疑过,江玉仙的身形和那一缕幽香,会不会是他要找的人,如今可以彻底打消这个念头了。

两个人的字,实在风格迥异,而且每一种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江玉仙芳龄才不过十五,即便是一生下来就浸yin在书法之中,能把这一手字练的飘逸如仙,已经是凡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了。

又怎么可能同时掌握另一种锐利如剑的字体,同样也有此等造诣?

如果用诗家来类比,便是李白的豪放浪漫和杜甫的沉郁顿挫,这二者本来就是互不相容但各自为王的风格。

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能在一方面做到极致,像是在诗这一方面达到李白那样诗仙的高度,“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难不成她还能再同时兼备杜甫的风格?而且还达到诗圣的高度?

黎朗没喝酒,脑子清醒着呢,这根本没可能。

陶然对黎朗点了点头,绕过他去找飞仙岛主了。

黎朗扫了一眼少女的背影。

其实只看背影,真的很像……

当然,并不是。

黎朗分的很清楚,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他是绝对不会因为某些相似的特征,就把对恋人的爱,转移到一个无关的人身上。

他爱的是她,也只是她。

他要做的事是找她,也只有找她。

傻小子手下有水云山庄,黎朗今天做了一些找人的部署,之后会想更多的方法来寻找她,一定能找到她的。

世界再大,总有尽头,哪怕是到天涯海角,他不怕山高水远。

江玉仙写的字是,辛苦?

不像林芷韵那样看一眼就吓吐了,也不像小侯爷那样强自忍耐。

她在意的似乎只是,辛苦傻小子审讯了这么多人。

她透过了那些骇人的现象,看到的是这件事的本质

黎朗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审讯出了几十位血窟成员,效率极高,几乎没有错案。

傻小子,你喜欢的姑娘,比我以为的要厉害的多啊。看似淡然,实则自有一股韧性。

可惜没有吓到江玉仙,要是吓到就好了,如果她对今天的事留下心理阴影,直接帮你们掐断这段孽缘。

黎朗擦干净了手,淡淡地说道:“抬走,下一位。”

黎朗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的审讯,把一整间屋子的陈年旧案清扫一空。

据说血窟成员一听到黎朗的名字,就失去理智,开始疯狂磕头认错。

据说有人用尽一切办法自杀,甚至不惜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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