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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 (第2/2页)
十四郎也望着远处竹海与群山,道,“确实是结庐隐居的好去处。”云秀便翻身起来,笑眼望向他的眼睛,“待日后你致仕了,我们便在此处建宅子隐居吧!”十四郎怔怔的看着她,竟没能做声。云秀便道,“莫非你不打算功成身退,还想在宰相任上坚守到最后一刻不成?”十四郎这才愣愣的道,“那时你还会在吗?”“嗯。”云秀便笑道,“既约好了要一道修红尘,那当然就要修到两人都从红尘中解脱才行。只要你还在,我便不会离开。”作者有话要说: 换了输入法,错别字简直防不胜防啊第106章不知乘月几人归(四)李沅翻身下马,随手扯去披风,接过侍女递过来的甘杏茶润一润喉咙。也不管身旁是否有托盘,随手将茶盏一放,便大步往正院儿里去。身后一群人捡披风的,接茶盏的,边追边向他通禀杂事的……浩浩荡荡,如过江之鲫。李沅听若不闻的任人服侍着,不知听到谁的声音,忽的就停住脚步回过头来,一行人忙刹住脚,定住面容姿势供他检阅。李沅见他们跟面捏的小人儿似的姿态各异,又乐又恼,“行了行了,别都围着我聒噪!”一行人嘿嘿赔笑起来,李沅才问,“老九何时回来的?”身后唯一站得还算直的人赶紧提袍上前,“跟三哥就前后脚,这不,我衣服都还没换呢!”李沅上下一打量,见他衣衫鲜丽,油光满面,心中便生不悦。却也没动声色,只挑眉问道,“我嘱咐你的事没忘了吧?”“给三哥办事儿,岂敢有片刻怠慢?”“那就好。”李沅道,“先去换身衣服歇歇脚,再到我那儿复命吧。”他虽没发火,可身旁人跟随他日久,最擅长的就是揣摩他的心思,岂会察觉不到他的不悦?被称作老九的人很快便换了身不那么招眼的家常衣裳赶来见他,寒暄过后,先向他送礼,道是父老乡亲感念恩德,特地托自己带来给景王殿下尝鲜来的,没什么贵重物件,稀罕在都是独本地才有的时令山珍……尝鲜这种事,李沅最喜欢。凡他没见过的,不拘贵贱,都能得他片刻青眼。那些名字稀奇古怪的野果确实令他消气不少。却也没忘了正事,“你出门一趟,面不见风霜色,膘倒是养起来了,怕没把我吩咐你的差事给忘了吧。”那人忙道,“这哪敢忘!是小人久不曾还乡,家中亲人欣喜万分,顿顿鱼rou的喂养,生生把冬膘给喂出来了。又想到回来就能见着三哥了,不敢让三哥见着劳苦相,才特地挑了最体面的衣服来穿……三哥吩咐的事,岂敢不尽心?”李沅不置可否,“那你就说说吧。”他受十四郎启发,派人出去替他了解民情。听十四郎说得条分缕析、一目了然,本以为不是什么难事——不就是打听打听一地农户家有几亩,年收几石,赋交几斗,盈余几何,跟文书记载有几多出入;若欠债是因何而欠,如何偿还……吗?能记会算的人都做得来,根本就不需要额外的天赋才能。他派出的人足以胜任。谁知此刻听来,却全然不是这么回事。按此人所说,每丁都能分足百亩之田,税负不过十之二三,每户每年盈余动辄百十贯钱……倒是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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