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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6 (第1/2页)
我的嗓子一点儿声也发不出。在州府逗留了两日,晨王带着我,九皇子带着“九美”各自回了京城。晨王有两辆马车,一辆自己乘坐,另一辆装着行李和杂物。我便是挤在在行李堆里,像件杂物一样,入了晨王府。王府里的女人比杂物还多,也都像杂物一样被偶尔使用,或者弃至角落。“这么多女人,都没有名分吗?”我问一个比我先来的女人。她说她叫黛女,是晨王从别的男人手里抢来的。夺人所爱的欢喜没能持续下去,黛女已经许久不被召唤了。为了消解光阴,她每天都花三个时辰反复修剪、涂抹指甲,那十根手指伸出来,一派姹紫嫣红争奇斗艳,好不热闹。听到我的疑问,黛女的脸上浮出笑意,却阴森森的。“名分?‘晨王殿下的女人’,就是名分。你还想要什么?连晨王殿下自己都没有名分呢。不明白吗?若是殿下抢不到皇位,那‘晨王’这个名分早晚也保不住。胜者为皇,败者须死。这是巫马氏的规矩。”黛女看着我,露出一副“朽木不可雕也”的神情。“你是新来的。她们闲得无聊,少不得会收拾你。我好心多句嘴,别指望殿下会护着谁。想不遭罪,得靠自己。”说完,黛女舞着斑斓的手指,扭着如柳的细腰走了。她们给我吃馊饭,饭碗的边沿有一圈白色的毛;给我喝脏水,水底沉着泥土,水面上漂着苍蝇。芹菜是蔫的,嚼不动;韭菜是生的,很辣;白菜是烂的,很臭。没有一点儿荤食。开始的时候,我想要忍耐,希冀某一天有人会良心发现,然后自动改过。然而,当这样的饭菜一次又一次被送到我面前的时候,饥饿和屈辱终于给了我足够的勇气。我把饭碗砸在地上,捡起最大最尖的一块瓷片,插进了送饭人的后背。使的力气太大,连我自己的手也划破了,两个人的血混在一起,让跑来开热闹的一下子分不清是谁伤了谁。送饭人没死。我也从那天起吃到了正常的餐食。我给每件衣裳都缝了袖袋,袋里装着一把刀刃极锋的剪子,怕它变钝,我还会经常磨一磨。一旦有人出言不逊,或者寻衅滋事,我就掏出那把剪刀刺过去。那剪刀,连睡觉都不离我身。我毕竟是农家女,粗壮的双手,和耕田的力气,在一群莺莺燕燕中,找到了用武之地,反正这里没有尊卑,不用顾忌。有女人吃了亏,管我叫“剪刀贱/人”。吃亏的人多了,这绰号便愈传愈广,终于被晨王听见。于是,他想起了我这件“杂物”,想拿出来用用。“你那剪刀,不会也刺向我吧?”晨王大剌剌地坐在床上,衣服已经脱光。我立马去掉所有衣物,向他表明,身上没有凶器。“我想起来了,你是州府里那个大喊大叫的女人。”虽然只是第二次跟他睡觉,却已经老皮老rou,面不改色了。“是。既然殿下喜欢大喊大叫,妾多卖些力气就是。田间农妇,身无长物,唯有力气够多。”我说完,还清了清嗓子,摆出一副准备就绪的模样。他抚掌大笑道:“你以为巫马延给我女人是想我快活?那是试探。下/半身的本事,是男人最要紧的本事。男人若是心神不定,在床上是不会有兴致的。这不是单纯的欲/望,而是一场较量,心理的较量。你那晚的喊叫,全没浪费,外面有人听着呢。”巫马延是九皇子的名讳。“不过,”他语调一变,变得有些戏谑,“女人,不是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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