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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1/2页)
跟他说下节课见,收拾好电脑回家。这个人的音容笑貌在我脑中未留下一点印象,只记住他那身看上去大概不便宜的西装,还跟老屁发微信说,我有个学生穿得贼好看,可惜长相是个路人甲。我的下节课在后天,因为当天是星期六,班上学生有一半没来,但平平无奇先生来了。这时我手指的伤口已结了薄痂,不会再血色蜿蜒,可他却还是盯了我整堂课,认真到让我不自在。又熬到下课,原本我想把他留下问问是不是哪儿没听明白,后来一想这帮学生都不是闲人,七成是做买卖的,剩下三成是准备做买卖的,时间就是金钱,别耽误人家发财,就闷头整理自己的家当准备撤。那双脚又挪到我眼皮底下,这回换了双白色板鞋,身上衣服也换成类似打高尔夫球的装扮,不过脸还是那张平平无奇的脸。“找我有事么同学?”我仍是这句话。他没回答,直接抓过我受伤那手看了看,咂舌一声道:“愈合得挺快。”哎妈呀你谁啊?贵姓啊?咋上来就抓女老师手爪子呢?今天我品出来他的语气怪在哪儿———他和我说话的态度神情好像和我很熟悉的样子,仿佛我俩不是培训班里的简陋师生关系,他是在关切一个多年老友。这就让我很费解,又不知如何开口,只好用审视眼神打量他。好似读懂我眼中疑惑,平平无奇先生放下我的手,扯出个不丑不俊的笑,说:“我认识你。”What?Whoareyou?见疑问挤满我的抬头纹,他打开一个微博私信对话界面给我看。一瞧那名字,我瞬间想起他是谁。“居然是你?!”“嗯,是我。”“你早认出我了?”“那倒没有,你比我上次见到你时瘦太多了,变化挺大的,上节课我才认出来。”说到这他往我身上指了指,“因为你上节课穿的衬衫,就是我第一次见你时穿的那件。”037恋恋巴宝莉·二这位平平无奇先生是我的微博粉丝,在2011和2012两个年份里,我们至少有四次机会相见相识,皆擦肩而过,其中一次还有机会约炮。他微博名是G开头的英文单词,就简称他G。G在微博上很活跃,貌似也蛮有经济实力,和我很多有头有脸的同城微博好友互动频繁,不光线上,线下也是。前两次我俩擦身而过,都在同一个电台主办的线下活动上,我带着170奔吃去的,压根没注意到他;第三次是在某楼盘的微博达人活动现场,我奔领伴手礼去的,仍没注意他;第四次,也是我俩有可能约一发那次,那是一个共同认识的演员办生日趴,邀请了我和他,他事先在微博私信和我聊,说如果可以的话,局子散场想把我领走。我给的答复非常肯定,但最后我连那趴都没去。G口中所指我那件衬衫,是teenieweenie的一款粉格衬,不知道我妈从谁家捡的,就说是好牌子正经玩意儿,硬让我穿。我拗不过她,只能把XS码的自己装进那件L码浅粉格衬里,一穿就是好几年都没淘汰掉,在G给我递创可贴那天,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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