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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第2/2页)
开门的声音,回过头来对着方岚笑笑:“快来。”方岚头发还半湿着,看着他有条不紊地布置,问:“有用吗?”詹台唔了一声,说:“总得试试,死马当做活马医吧。”说完,他右手自袋中捏出一小撮糯米,左手捏诀,凝神静气,糯米纷纷扬扬自他掌中落下,慢慢在铜金盆中积成一座糯米小山。一根阴沉木筷自上而下插了进来,黄纸符上泛起火光,在筷尖上环绕一圈,符灰四散开来缓缓落在白色的糯米山上。白底黑灰,格外突兀。詹台闭上了眼睛,薄唇轻启口中念念有词。方岚的视线从糯米山上挪开,又落在了詹台的身上。她从明白他的心意之后,才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端详他。他的皮肤白皙,闭上眼睛的时候还显得有些过于清秀。可方岚知道,他的眼睛却格外有神,并不算大,却有着完美的弧度和水润的眼珠,目不转睛看着别人的时候,就会显得格外值得信任。詹台的睫毛又长又浓,像把小扇子一样。眉毛修长,在眉峰那里轻轻扬起,又让他的整张脸显得很有精神。他长得确实好看,性格也很活泼,嘴甜心软,还有侠义心肠。他才十九岁,本应该读大学的年纪,却已经在江湖里吃了很多苦遭了很多骗。如果詹台读大学,应该会是最受女孩子喜欢的类型,不知要夺去多少女孩子的心。像幼卿一样,她的幼卿。方岚第一次遇见幼卿,是在陆叔叔的家里。她和幼卿同岁,都在读小学二年级。她童年不幸,摊上了懦弱无能的母亲和绝情绝义的父亲。母亲还在孕中,父亲就已经出轨有了小三。她不到两岁的一个晚上,睡梦中被父母的怒骂嘶吼声吵醒。绝望的母亲抱着惊恐哭泣的她,眼睁睁看着暴怒中的父亲摔门而去。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母亲在附中的初中当语文老师,陆叔叔在高中部教英语,还兼班主任。两个人在不同的校区,彼此之间也不过知道个姓名,点头之交罢了。一直没什么交集。直到她六岁那年,陆叔叔的妻子,幼卿的mama,因病去世。幼卿和她不同,人生的前六年一直生活在温暖疼宠的家庭氛围中,即使是他mama在乳腺癌的晚期已经形销骨立,却还能保持乐观坚强的心态,给儿子和丈夫留下数十封厚厚的信件。后来的很多年,她和他都在每年他生日那天一起拆母亲留下的信,感受一个伟大的女人临终前的哀思和不舍。在截然不同氛围中成长,幼卿受父母庇护,性情格外宽厚,她却要早早支应家庭,护住胆小懦弱的母亲,性格敏感,很有几分见不得沙子的尖锐。八岁那年,她的mama和他的爸爸决定重组家庭,幼卿接受他们四口的新“家庭”,却比她要快上许多。要是时间能够重来就好了。方岚静静地想。要是能够重来,她一定一分一秒都不和他分开。可实际上,他们也从来没有分开过一天的时间。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高考之前,他拿着她的志愿照抄了一遍,高出录取线四十多分,跟她读了同一所大学。别人都夸她好看,她却觉得自己不及他美好的万分之一。那些暗恋的心情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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