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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人物的艳遇】(33-34章) (第2/9页)
/br> 威逼或者是痛苦的哀嚎中被炮制出笼了。 当然,这只是我主观的臆测,因为派出所我是次来,所谓的合法程序我 没有亲身经历过,不知道厉害。但这国家暴力机关无处不透露出来的森冷威严, 让我很不舒服,让我惶然,让我焦虑,两个警察把我带进来后,就出去了,没有 人再理睬我,时间一分钟一分钟的过去了,我像被他们遗忘了,房间很小,四围 的墙壁一次次的向我压来,我压抑而孤单,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盯着对面墙上黑 洞洞的摄像头,摄像头下方一个小点不时闪着红光的,表明那摄像头一直在工作 着,我感觉到他们在注视我,感到他们是存在的。我是他们眼中的罪人。 我想我是多虑了,我所涉及的事情目前来说应该还是治安案件范畴,还没有 什幺糟糕的迹象表明已经上升到刑事的层面了,这从我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被带上 手铐可以看出。想到这我有些舒了一口气,直到这时我才空出脑子来,意识到自 己还有一丝权利,我掏出了烟盒,抽出一根点上,深深的吸上一口,把烟灰弹到 了侧到我胸前的侧板上,一个嵌在上面的烟灰缸里。烟灰缸里留有几根只吸了几 口就被匆忙摁灭的烟屁股,从那扭曲的烟身我读出了吸烟者的焦虑烦躁,焦褐色 的烟灰缸也让我知道吸烟是你可以要求的一项权利,这是促使你"坦白"的人文 关怀,搞不好你没带打火机,或者手被拷住不方便,警察还会帮你点上香烟,在 你愿意"坦白"的时候能允许的都是被允许的,否则,能允许的都将是被剥夺的。 沉默是不可能的。我在脑海里重复着应对问答的攻防演练,一遍一遍的推倒 又重来,搅动着自己的智慧考虑着怎幺样才能够让自己摆脱或者将责任降到最低。 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是本能,没有人会在自己受到伤害时无动于衷,即使是杀 人者,面对死的惩罚,他也有着调动一切合法手段避免死亡的权利,这不是荒诞 不经,也不应受到指责,然而世人多对罪大恶极之人义愤填膺,巴不得其速死毁 灭才好,即便是蒙冤的好人,在不明察的情况下,往往也成了义愤盲目宣泄的牺 牲品。 即使我是生着的坏人,仍有着辩驳和申述的自由,我决定没有见到什幺真凭 实据之前,我将如粪坑里的石头一样拼命周旋,而不是什幺见鬼的"坦白"。 我做好了一切战斗的准备,精神上的,rou体上的,我都做好了准备,我担心 的是昨晚没吃上牛rou,不知道抗打击的能力会不会很糟糕。我在想着如果我被灌 了催眠水,然后在我头上放鞭炮我会不会醒来?我胡思乱想着,忐忑而惶惶,面 对国家政权机器的时候,你会感到自己很渺小。在我准备再点上一根香烟时,门 被打开了,进来了三个人,先前的两个警察,还有一个女人。那个女人让我吃了 一惊,竟然是方静,她也被带来了?!她的出现让我先前所做的一切准备瞬间崩 溃了,如果分开审讯,我的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徒劳的,将会出现不是她受苦就 是我受罪的局面,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我怎幺能让方静受苦呢? 方静看到了我,瞟了一眼已经被烟头填满的烟灰缸,轻轻对我一笑,好像看 到我狼狈的样子她很开心的样子。我靠,她这时候还笑得出来啊,这女人的心不 知道是什幺做的,看到自己的情夫这样了,还若无其事。 「是他吗?」一个警察问道。 「是的。」方静答到。 「你决定放弃对他的指控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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