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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 (第2/2页)
“大资本家就是傲气,不屑看我这种小人物。”李送凉给了他一个白眼,储建想起什么,连忙道:“看起来这位厉总对我们林知感情不浅,这是公司的好机会啊!”李送凉看着储建大腹便便的模样,盯着他的秃顶看了眼,淡淡笑一声:“的确是好机会,可有些事该怎么做,有些话该怎么说,褚总可要回去好好想清楚。否则。”李送凉做了个自刎的手势:“偷鸡不成蚀把米。”林知回到家的时候,又是快十点。她以前戏不多,虽说是混娱乐圈的,但因为储建的压制,说起来跟跑龙套的也没什么区别,主要还是靠李送凉给一点配角。以前的生活状态是非常规律的,几乎每天都能五点前到家。做个简单的晚饭,再泡个澡,闲暇时候看看书追追剧,十分惬意。如今快要一个月时间,她没法早于十点睡觉了。也许久没有画画,上次画到一半的风景,到现在还没有画完。没有睡意,林知索性去了画室。她当初选择租下这个房子,别的没有什么,就是有这么一个明亮宽敞的空房间,足够她施展。画画是一件费钱的事情,她当初画画,用的都是最好的画笔纸张。林睿博为了让她开心,给她到处搜罗一些名纸名笔,一张纸看起来普通,却要五位数的价格。她小小的笔架上挂着的画笔,足够买下普通人家一套房子。林知懒得画室和家里搬来搬去,工具原封不动买了两套,一套放在画室。那时候岑甯总说,你这些东西放在画室,小心被偷了。林知那时候不会在意这些,偷了就再买。如今倒是庆幸,幸好她最爱的这些画笔,全都放在了画室。那时候抄家,连林睿博那些昂贵的钢笔都没有放过。若不是她放在了画室,如今连画画都觉得奢侈。林知伸手轻轻拂过笔架上的那一支支笔,这些都是她的宝贝,最艰难的时候,也没有想过卖掉。挂在最中间的达芬奇4282号笔,是厉南书送的。林知虽画的是油画,可最爱水彩。厉南书对绘画一窍不通,查了一些推荐,便买了一支大家都说很好的笔。那时候他还惊讶,一支小小的笔,竟卖到这么贵。几百块钱买一支笔,可以抵他好几天生活费。林知收了礼物,满心欢喜,也没有告诉厉南书,她的其他笔全是知名大师手工定制,为她的手感量身定做。这支在厉南书眼里昂贵的笔,抵不上林知其他笔的一个零头。后来却也成了林知用的最多的笔。时间长了,笔头有些秃,笔毛明显短了。林知突然没了画画的兴致,将那支笔收起来,又去了客厅,将她喝水的杯子也收起来。另外零零散散的,厉南书以前送她的东西,全都一件件收起来。厉南书看似不爱说话,也没什么情趣,可实际上是个细心的人。在一起近一年时间,给林知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除了口红包包等等女生爱用的玩意儿,还有各种生活用品。林知穿鞋总打脚,他的包里便会随身携带邦迪。还有各种林知惯用的小东西,指甲钳,随身携带的小镜子小梳子等等。还有一枚戒指。那是厉南书第一次参加全国性比赛拿到的奖金买的,两人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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