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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第2/2页)
。”陈越主动介绍自己,“附属医院骨科医生,每天会有点忙。”“所以你才没时间谈恋爱啊?”两个人并肩往前走。“不是。当然谈过。只是有点忘不了初恋。”“哈,我也是这样。”“你谈过几任?”“两任。第一任是很早很早的早恋,他偷偷去当兵了。后来我上大学,搬到别的城市,就认识隔壁家的小孩,跟他谈了段时间,之后得到前男友的消息就去找他。相处几年再次回来。”“想必你很喜欢你的初恋吧?”“从初中到大学,感情不一样。你呢?”“我是从高中到大学,我高二那年她搬到我家旁边,我们家窗口相对,有一天我正在那里做作业,她突然推开窗口,撑着下巴说‘小朋友,你有没有笔借我一支啊?’,轻言巧笑,那时候我就心动了。”“你心动得有点早。”“见色起意。”陈越老实承认。“后来呢?”“后来就暗恋她,到大三才终于表白,她答应了。那年她刚大学毕业,不过没谈多久,她就走了,也没跟我打招呼。”“有点渣啊。”邬云云脸不红心不跳地评判。“嗯。可我就是忘不了她。”陈越问,“所以你为什么要出来相亲呢?”“因为觉得跟初恋男友不可能在一起了。不合适。我们的目标不同。我想要稳定的生活,他还有他的梦。”“我倒并不是。我一直没忘了初恋,依旧想遇见她。”“那你还谈了第二任女朋友,也有点渣。”“是。”邬云云想,如果这段相亲真的发生在现实中,她跟陈越之前没碰过面,他们依旧会很谈得来,她喜欢坦诚的、可以让人聊下去的人。“你业余有什么嗜好?”邬云云问。“我喜欢在家做研究,整理房间,偶尔会看电影。你呢?”“我喜欢看电视、种花,哦,还养了只狗,会拆家的那种。”“看出来了,你身上沾了很多狗毛。”陈越回答。“……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养宠物啊?其实很不喜欢狗毛沾身上吧?”邬云云刻意问。“嗯。”邬云云笑了笑:“那你容忍度还挺高的。”“主要原因是我对你有好感。”“啧啧啧啧。”邬云云来劲,“说好的喜欢初恋呢。”“你很像她,无论样貌还是性格。”“所以我是替身吗?”邬云云道,“医生的替身小情人!”甩着臂膀健步走的阿姨路过,回头暗暗扫了眼她,邬云云回应一脸正气凛然——你听错了,你绝对听错了。是吗?阿姨纳闷地转过头。“可能我就是喜欢这种类型的吧。”陈越望向天边。“哪种类型的?”邬云云得寸进尺。“长得清纯漂亮的,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时而狡黠时而活泼,偶尔还有点逗。”“哪里逗了?”“刚刚就有点逗,医生的替身小情人。”“不然我难道说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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