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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剑君的《冠军》有史以来最大的败笔 (第2/4页)



最后,从经济学上讲,任煜地和他的雷兹公司,是不可以出现的。

按书中所描述,雷兹公司应该是任煜地的私人企业,而且不是上市公司,否则公司的董事们绝不会让任煜地如此儿戏的大把烧钱,任煜地不是也说吗:“这些钱都是我自己赚来的,跟他们没有关系,我现在想来投资足球”况且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话任煜地能完全做个隐身人在幕后?说这种话的绝对是都市yy作者,你们以为和的记者和编辑都是白痴啊?我只举一个例子,新浪是美国上市的,而在今年年初有流言说盛大要收购新浪,都连续作了跟踪报导,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今天2月的报纸,这些关系到投资走向的问题,那些记者比狗崽队都厉害。所以如果雷兹是上市公司任煜地收购雷兹的消息绝不可能会埋了如此之久。

任煜地的个人资产是18亿欧元,算上佛罗俱乐部大约是20亿吧,按美元算应该是25亿美元,他先在香港发展了一阵子,那么算他发展雷兹公司的时间满打满算也不过4年。资本累积最快的四种方式是:资本原始积累、垄断加上市融资、国家资本介入。对前三种方式任煜地都不具备,那么按照资本累积理论,他的资本累积速度大约是上述三种情况的1/4,而在头5年内,其速度大约是上述三种方式的1/8——1/6。我们以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为例,他的个人总资产大约是440亿美元,按1985年微软发布dos来算,20年时间,他的资产增长速度大约是22亿美元/年(实际算法应是(1增长率)的年数次方乘以最初投资,但要考虑市场容纳能力,因此这个方法太复杂,按概率论来说用统计均值来代替也能得到近似值),按最大的1/6来算就是任煜地的资产增长速度最多为3.6亿美元/年,而照中的说法来算是6.25亿美元/年,大大超过理论值,难不成任煜地比盖茨大叔还天才?

听闻林大也有慕僚团,每次发文前都会先让各位慕僚们先过目,不知是何故有如此大的漏洞居然无人提出,难道是那些慕僚们都仅仅是球迷,其它的一窍不通,还是仅仅是为了能提前看到最新章节,而没有尽心尽力,又或是林大一意孤行?真的是让人不解!

不过这样写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张俊以后的路应该顺风顺水,想想看头上有任煜地撑起一片天,脚下有风青开路,张俊再不发威干脆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写到这里回头一想,会不会是林大为了快点结束一文而缺乏通盘考虑呢?——

剑君十二恨修改于2005-9-2113: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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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复:

33楼回复人:[林海听涛]2005-9-2:56:01回复编辑

==回复主贴==>>我生是佛罗伦萨的人,死是佛罗伦萨的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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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怎么能表示我就是佛罗伦萨球迷那?我是如假包换的皇马球迷,我连央视的豪门周都去参加皇马的比赛,为什么不去参加米兰的?网上以前还盛传我是ac米兰的球迷呢,我自己喜欢哪个球队我还不清楚吗?

现在似乎大家都有这种理解:认为写了哪个俱乐部,那个作者一定是哪个俱乐部的球迷。所以国际米兰球迷写国际米兰的辉煌,ac米兰球迷写ac米兰的辉煌。那么为什么不是球迷的就不可以写呢?

我干嘛因为我是皇马球迷就一定要写张俊去皇马来表示我对皇马的衷心?神经啊?

张俊去皇马是不现实的,我也没有傻到拿自己的去满足身为皇马球迷的yy心理。我是在写冠军,不是写皇马球迷同人。我需要为绝大多数读者负责,而不是自己一个人做白日梦。

至于那句话……你可以去看看,这是央视那帮强人无聊弄出来的搞笑配音电影,这句话出自崔永元之口。纯粹是为了搞笑的。

崔永元的原话是:“两万?开玩笑!我别个签字笔到处走,一样吃香的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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