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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魔大导演(1486-1490) (第4/7页)

太远,东野讲的是程序性正义的可疑性,而三池老妖虽然画面更火爆激烈,却比东野想的更简单,他讲的是程序性正义的正义性。

    为什么?

    从“如果”谈起。

    a如果被悬赏追杀的清丸不那么罪大恶极,甚至根本就是个好人呢?

    清丸的人物设计严格遵循了“一个中心,一个基本点”的原则,就是一个人渣,完完全全不可救药,想饶了他都不好意思。这个设计很具迷惑性,客观上给了众多极不专业的杀手和摇摇晃晃的蜷川老爷子行事的合理性。

    但是!我相信如果蜷川老爷子出10亿悬赏的是铭苅,也会带来全民总动员的效果,毕竟,促使清丸成为全民公敌的是10亿悬红,而不是他犯的罪。

    所以,三池讲程序性正义的论据之一:私刑包含了太多个人主观性因素,无法对一个人是否该死做出相对公正的判决。

    b如果“杀手们”不是急需用钱的话。

    电影里提供了一个反证,即女出租车司机。她明明白白知道清丸脑袋价值几何,但却不动心。根本原因在于开出租车可供她衣食温饱,没必要为了给一糟老头子报仇而惹上牢狱之灾。

    我妈告诉过我:钱不是好挣的。

    而地铁站的大叔杀手,为了杀清丸获取奖金,甚至以挟持女童为威胁,本质上,已经和清丸等量齐观了。

    所以,三池讲程序性正义的论据之二:任何企图动用私刑的人,本质上都是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更直接点说,动用私刑,无论是否触犯法律,都是对社会公权的侵犯和损害,只有将决定死刑的权利公摊,才能将个人利益的公摊为群众利益。

    c如果清丸杀的不是蜷川老爷子的孙女,或蜷川老爷子不是那么有钱的话?

    关于这一点,电影里也提供了一个反证,即惠美的父亲。一样是被虐杀的小女孩,惠美的死亡却没带来这种“全民办奥运”式的集体狂欢,我相信惠美的父亲曾经无数次想杀清丸,却只有在清丸杀了蜷川的孙女时才能获得足够的技术支持和信息资源,为什么?

    无非是钱作怪。

    所以,三池讲程序性正义的论据之二:允许个人有权利动用私刑,实际上是认同了某些个人的权利高于法权和公权,是以必须将动刑的权利交给法律和群体,才是实现最大范围的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

    综上所述,三池这片确实论证的是程序性正义的正义性。

    但是,但是,我的话还没说完。

    如果清丸没被判死刑怎么办?

    铭苅教训奥村时有一句台词很有力道——真有意思,当你一提到钱,好像所有的理由都成为了借口。

    但奥村有一句话也是很凶的——如果清丸死不了……

    我顿时觉得中国的死刑制度绝对英明神武,清丸这种人渣,如果都不死,再培养俩“模仿犯”的话,我靠!

    清丸在电影里是死了的,但是,依照日本那几乎是名存实亡的死刑制度,……我真是不敢想象。

    清丸敢自首,多半也是看准了日本对于死刑的暧昧态度,在政府手里。没准自己还能留一条活路。

    写了这么多的设定跟剧情自然是因为两部电影在设定跟剧情上非常相似,吴导最开始也说过了灵感是来自,但不得不说世界级电影大师就是世界级的电影大师,没有看不起三池导演的意思,但真不在一个层次水平线。

    {手`机`看`小`书;77777.℃-〇-㎡}

    在中,已经不单单只是讨论程序性正义的正义那么初级,而是讨论起了特权阶级跟公理公平,同时也讨论起了法律公平的重要性,

    这是在警告那些特权阶级一而不是我们普通民众。

    谭明明这类人确确实实是特权阶级,已经厉害到可以破坏游戏规则,打破了法律应有的公信力公平原则的程度,可这样真就是一件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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