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双方_HabitandImpulseDisorder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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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bitandImpulseDisorder (第1/3页)

    拿到光盘之后,曲衷回到律所,像拆大礼包一样,把里面的材料一一打开。

    和其他案子的阅卷材料大差不差,里面基本上是一些文书材料,包括被告人的几次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证人证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以及抓捕经过等一些程序性的文书。

    唯一多出来的,是一个视频文件。

    曲衷暂且不管。为了方便阅读做标记,以及为了结案之后归档,她先把所有的文书材料打印了三份出来。一份放在身边自己看,一份留存归档,还有一份拿给了苏荣钦。

    因为这案子是她和苏荣钦两个人一起承办的,关于这个案子所有的信息他们都要及时共享。

    这些准备工作做完之后,曲衷才耐下心来,开始逐一阅读这些材料。

    她首先点开了那个视频文件,本以为可以通过最直观的方式了解犯罪行为发生当时的情况。可点开一看,画面铅灰,像素很差,模糊一片。只能隐约看到一个大人,和一群排排站的小孩。

    这个大人具体对这群小孩做了什么,完全看不清楚。并且视频时长很短,后面应该还有一些关键性的画面没有拍到。

    曲衷叉掉视频,又开始埋头看文书材料。她发现里面段宁齐的口供一直很稳定,他坚决否认自己对园内幼女做过任何违法的行为。

    而多个被害人以及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笔录内容却高度相似,就像是提前商量好了似的口径一致,一律指认月亮船幼儿园的园长段宁齐,不止一次地对园内幼女有过猥亵的行为。

    此外,鉴定书中的结论也显示,虽然这些幼女的处女膜完整,没有活动性出血,但是普遍存在阴部红肿的现象,不排除有被猥亵的可能性。

    但是猥亵的主体到底是不是段宁齐,目前证据不足。可能是因为家长们发现得不够及时,指纹已经被清洗掉。

    看完上述全部的材料,曲衷总算能理解苏荣钦口中的这个案子很快会爆是什么意思了。和陈夕强jianian案一样,这个案子一旦被公开,一定会成为在C区、申城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公案,比陈夕案有过之无不及。

    因为这个案子的被害人,是一群只有四、五岁左右的幼女,极其弱势的群体,更容易引起公愤。

    单看手边的阅卷材料,被告人方和被害人方说得完全相反,曲衷根本不能做出任何判断。于是她翻出苏荣钦给她的那堆委托材料,找到了段宁齐的联系方式,拨通了他的电话。

    他很快接通,问是谁。

    曲衷觉得,段宁齐的声音听起来和三年前不太一样。但或许是时隔太久,她的记忆出现了模糊。

    来不及细想,曲衷向他直抒来意:“段先生您好,我是您的辩护律师曲衷。想跟您了解一下您这个案子的细节,您看您什么时候方便来所里一趟?”

    曲衷只是提了一个辩护人约见当事人的正常要求,可段宁齐却沉默了,过了一会,他语气漠淡地问:“我想说的能说的都说给公安了,还要我过去做什么?”

    隔着电话很难判断对方的真实情绪,曲衷以为他是嫌麻烦,于是她解释道:“段先生,您不方便和公安说的话,大可以和我讲,我是站在您这边的……”

    结果没等她说完,段宁齐已经不耐烦地打断了她:“你问这么多干嘛,你到底行不行?”

    和所有脾气大难伺候的甲方一样,他质问她行不行。曲衷呆住了,她无法将电话那头的这个人和她记忆里的段宁齐挂钩。

    被告人尚有替自己陈述申辩的权利,更何况曲衷,她觉得有必要把她的工作讲清楚:“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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