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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起出门,叫人只觉得一个倜傥一个漂亮,也没人说什么。但偶尔有聚会要去,她也少不得穿一穿旗袍洋装和高跟鞋,那天就是如此。书房在一楼,他们远远地听见林积回来,又见她被用人拦住,正停在书房门前。刘妈一见林积就松一口气,掏出东西来,“大小姐,这是刚寄来的。”关倦弓有时候短暂地出趟门,这时寄到家里的信笺都是林积处置,她便停在书房门前,拆开信封低头读信。书房门半掩,林积素来对大多数事情兴致缺缺,街上的人围着看热闹,她头都懒得扭,这时自然也不会往里看,随手脱下蓬软的狐毛披肩递给用人,里面竟然真是旗袍,叉只开到小腿,脚腕骨骼却像法国人的雕塑般阴影瘦削,高跟鞋面上呈出一道优美的足弓。她的影子投在门框上,格外单薄而又挺拔,以多数男人的目光看,胸脯似乎略微嫌小,但不这样也穿不好旗袍。那时节的流行一天一个样,但旗袍的谈美从没变过,要瘦要薄要蕴藉新潮无一丝直白rou感,就是林积这样。何况腰窄薄得只盈一握,线条玲珑得不可思议,光这一点就够人口干舌燥。门外那道侧影风流冷淡,就像一把古刀刀鞘,惹人想伸手试试内蕴之物锋利几何。书房里的青年们原本在议论军校教官的新太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了,直到外面的刘妈接过林积看完的信,又听林积叮嘱:“这两封先不必理会,但这封紧要。爸爸去了哪里?叫老庞开车送去。阿霄回来了吗?”书房里的一群人一下子都转过头去看关霄,关霄脸上盖着杂志,四仰八叉睡得很熟,完全没听到。外面的林积也只是随口一问,转身就往楼上走去,她的脚步声一远,高仑也端着茶水推门进来了,“猥琐完了?喝茶。”门一开一关,他们“呼”地长出口气,“蒋仲璘,我看你那个名单的第二第三名都要往后换,锋山公这个女公子才——”蒋仲璘那时还活着,他入外党前是画速写的,鼻梁上一副厚厚的眼镜,眉飞色舞地提笔打开速写本,刚要落笔,坐在他身后睡觉的关霄突然打了个响亮的呵欠,然后是一个很大的懒腰,“学长们好啊。”林积的弟弟在这,他们也不好就这么当着关霄的面议论他jiejie的细腰长腿,只好很正经地关照他:“功课做完了吗?”关霄有问必答,十分乖觉,但就是不走,直把他们耗到没了热情,才又伸了个猫一样无边无际的懒腰。用人正好也找了过来,“三少爷,大小姐叫您下去呢,说是给您带了点心。”一群人见到了饭点,不好再赖下去,客客气气作鸟兽散。关霄这才走过来轻踢庞希尔一脚,“还没抄完?”庞希尔早就饿了,被他踹醒,就揉着眼睛往外走,“抄合格就行,我回家了。”后来又过了好几年,庞希尔在军校宿舍里住下,听其他住宿生们插科打诨交流某些床笫之间的“所思所感”,听到某一句话,脑中灵光一闪,他突然明白过来,关霄那时候是故意的。年轻男子之间谈论这些话题再正常不过,关霄多数时候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但他喜欢林积,喜欢到不能容忍别人把她当成谈资,连他自己把“喜欢”二字和那个名字放在一起都觉得是亵渎。他觉得那个人和整个世界都不一样。可惜少年人的喜欢往往不值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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